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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法院宣判:一恶势力犯罪集团11名成员全获刑

台海网8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刘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经查,被告人刘某纠集同伙,进行网络高利放贷,并对逾期借款人进行软暴力催收,形成以被告人刘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讨债,通过短信、网络催收群对15个被害人发送侮辱、谩骂文字及合成的侮辱、淫秽照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纠集他人,为索要债务,先后18次滋扰、辱骂、恐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陈某等10名被告人的行为也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