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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国家反诈骗中心相继出手,只为“头”等大事!

近日,新晋“网红”头盔

价格暴涨,引发广泛关注。

相关话题一度冲上热搜。

20日,公安部、国家反诈骗中心出手!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发文。

公安部:处罚不戴头盔,目前仅限骑乘摩托车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导先行、行业示范引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

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

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就涨价表态

5月18日,其中指出: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借商品需求激增之机,在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19日,发布头盔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要求

江苏南通

头盔生产、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操纵价格。

此外,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表示,头盔属于价格放开商品,属于市场调节价。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将严厉查处。

头盔诈骗多发,国家反诈中心紧急提醒

20日,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在朋友圈、社交群看到卖头盔的广告,万万不可盲目购买或者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输入个人信息,谨防被骗遭受损失。

请多方核实卖家身份和货品来源,

你买头盔了吗?

来源:央视网

转自:涿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