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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涞水暂停清明祭扫 实行文明祭祀!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清明暂停祭扫实行文明祭祀“四个严禁、五项要求”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为减少人员流动**,防止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消除火灾隐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良好环境。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暂停2020年清明祭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现场祭扫。今年清明节期间,县殡仪馆及县域内各类公墓、骨灰堂、陵园等殡葬服务场所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现场祭扫和集体公祭活动。

二、严禁现场祭扫。农村上坟严禁扎堆**祭扫,严禁坟头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城区烧纸。县城街区、路口、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严禁焚烧烧纸。
四、严禁销售烧纸。各类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城区及农村小副食店、殡葬用品商户严禁销售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五、要文明祭祀。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切实响应号召,领导干部、党员干部、村两委干部要带头摒弃陋习,文明祭祀,教育、引导约束本部门、本单位职工、本乡镇村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及文明祭祀规定,并劝导在外亲属疫情防控期间不返乡上坟祭拜。
六、要属地管理。各乡镇要压实村两委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发挥网格员作用,做好日常巡逻、劝导解释工作。乡镇干部要包片、包村,村干部要包户、包人、包地块,要发挥好老党员、疫情防控志愿者作用。
七、要齐抓共管。相关部门要同向同力,尽职尽责,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落实好殡葬服务场所封闭管理的要求,做好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的监管、引导、处置工作;执法局要加大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执法监管力度;社区办、各住宅小区包联部门要发挥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作用,严格小区外出人员管理;市场监管局要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管住祭祀用品来源与销售;公安局要在殡仪馆、公墓等群众祭扫比较集中的区域、路口加强执法检查,做好祭扫人员和车辆劝返工作,对拒不服从现场管控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置;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要对野外用火、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依法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应急管理局、防火办、各乡镇要加强巡查和宣传,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和应急处置工作。
八、要造浓氛围。宣传部门要运用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做好政策宣传、文明祭祀宣传,倡导敬献鲜花、网络祭扫、家庭微信群、微视频、居家追思、制作思念卡、书写寄语等形式悼念缅怀故人。各乡镇要利用大喇叭、宣传车等形式反复不间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九、要加强监管。纪委监委部门要对履职尽责不到位、措施执行不到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处理。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到四月底结束。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