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全市广大居民: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月5日起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强化措施,请广大居民认真执行,互相监督,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月5日起对各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1.进入小区的外省来涿或外省返涿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严格执行从返回之日起计算14天的居家隔离措施。
2.以各种原因出小区离涿的,在封闭管理期间从离开小区之日起14天内不得返回。
3.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民生保障工作人员等,需凭通行证(各乡镇、办事处、京南开发区要严格管理)进出小区,严格履行测体温登记制度和消毒措施。
4.不属于以上三类的长期居家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
5.在封闭管理期间,因身体原因需就诊看病人员,有社区医院的,由本社区医院负责联系并安排人员陪同到市级医院就诊,无社区医院的,由小区管理小组安排专人陪同就医。
6.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经筛查,需医学隔离的,要严格执行医学隔离措施;不需要医学隔离的,要严格执行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
7.对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小区,要按确定的封闭隔离范围进行封闭式管理,全面禁止人员外出。
8.所有居民做到不串门、不**,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出门履行实名登记制度。
9.各辖区可根据条件采取上门推送、电商配送等方式为居民正常生活提供保障。
二、从2月5日起不得举办各类**活动
10.结婚、满月等“喜宴”一律停办或缓办;“白事”要严格执行强化管控期间的措施,不得聚餐或组织与防控措施不符的吊唁活动,同时要提前报社区备案。
11.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