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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露天焚烧动真格 大成桥镇一居民被罚款2000元

当前,我市正处于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市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即严格处理。

近日,市城管局驻大成桥镇队员姜灿红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有人在大成桥集镇一居民楼前焚烧树叶,污染空气,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和过往行人,请求处理。姜灿红接到投诉后,当即联系传帮带单位——菁华铺城管中队,该中队负责人随即安排执法人员胡文明、林强等人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找到当事人颜某。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及来意后,面对铁的事实,颜某对焚烧一事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告知颜某现在全市都在全面开展蓝天保卫战工作,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执法人员按照市蓝天保卫战特护期的办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颜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0元。颜某这才认识到自己露天焚烧垃圾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接受处罚。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保护蓝天人人有责,禁止露天焚烧树叶、秸秆、垃圾等,一经发现,城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来源:宁视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