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林 首页
250元!涿州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

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缴费截止期为2019年12月20日

参保人应当于规定缴费期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日前,记者从涿州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

获悉,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全面开始,

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缴费截止期为2019年12月20日

参保人应当于规定缴费期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待遇期限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

本次缴费参保范围为: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省内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居住地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居民

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

应当按中途参保全额缴费,一次性全额补缴年度个人和政府补助部分医疗保险费,

自缴费之日起次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欠费和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并按个人缴费标准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缴费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我市城乡居民

具体缴费方式分为微信缴费模式、便携式终端缴费模式、特殊缴费模式

(特指虚拟户申报)三种。

 缴费人群

全市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居住在我市取得我市居住证明且在原籍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外地城乡居民,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注:初次参保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才可以缴费。

缴费时间

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2月30日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2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按中途参保全额缴费(包含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因病致贫家庭重症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政府按个人缴费标准予以全额资助。

特别人群

1、在农村居住的居民参保登记手续,由村委会具体负责;在城镇居住的居民参保登记手续,由所属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

2、大学生参保登记手续,由所在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可以选择按年缴费,也可以选择以缴费时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按学制一次性预交,统一组织、统一采集信息和核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至主校区所在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

3、特殊困难人员,由同级民政、残联、扶贫办提供个人缴费部分符合政府全额补贴的参保人员花名册,送所在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分类汇总后,由经办机构统一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后将补助资金划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户。按照冀人社字〔2018〕183号文件规定,在省内就读的我省贫困大学生和市域范围内非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应引导其在本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户籍地享受贫困人口参保全额资助和医疗保障救助待遇;贫困大学生所在学校在统一参保时,应动员贫困大学生回户籍地参保。在外省就读的我省贫困大学生,由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将其作为参保人直接纳入医保信息系统,落实参保资助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并通知到学生家长。确保不同情况的贫困人口一人不漏参保。

4、新生儿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日,跨两个年度的,按规定标准缴纳两个年度的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分别按2个年度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6个月内未办理参保缴费的,按中途参保规定办理。

缴费方式及具体流程

为了方便广大城乡居民,河北省税务局研发了多种缴费模式,我市本着简单、高效原则,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采取微信、便携式终端及特殊缴费三种征缴方式。

微信缴费模式

①手机打开微信搜索、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②点击左下角“办税服务厅”

③选择“社保缴纳”模块中的“城乡居民社保费”

④选择“城乡医疗自主缴费”

⑤输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

⑥系统自动带出缴费人姓名、社保编码、税务机关、缴费年度等信息,选择缴费金额后点击“完成”

⑦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缴费”

⑧点击“立即支付”

⑨点击“确认支付”

⑩支付完成

便携式终端缴费模式

①用便携式自助终端设备读取缴费人身份证信息或录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

②缴费人自行选择缴费档次,通过划卡或者扫描二维码完成缴费。

特殊缴费模式(特指虚拟户申报)

①使用虚拟户模板申报的,基层税务机关可每个险种办理一个组织临时登记,并将所属街道关联到该组织临时登记下。

②使用虚拟户模板申报的,需在税务征收窗口申报。将缴费明细信息填写到模板中,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持《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申报。

③费款入库,完成申报后在税务大厅征收窗口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持缴款书到结算银行将费款缴入待报解账户,当日将相应联次交回税务大厅征收窗口。结算银行应当日将待报解账户中费款全部缴入国库,保证待报解账户当日无余额。

④适用具体范围:村集体代缴。

征缴数据传递

城乡居民通过微信模式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费款直接进入税务部门在工商银行设立的待报解账户,由税务部门按日汇总缴入国库后,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向医保部门传递上解和入库明细数据,医保部门依据入库明细数据完成个人账户到账记录,并办理后续相关业务。本环节由系统后台自动完成。税务部门和医保主管部门实时沟通征缴进度和费款到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反馈至上级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集中缴费期间

新参保人员(居民医保系统无历史信息)必须先到户籍所在地村街居委会进行登记,并到乡镇,办事处进行网上信息录入,再通过税务发布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确认。

参保缴费实行周报告制度

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每周一上午进行核对缴费到账的人数,并于每周一上午12时前将参保到账人数汇总后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向市医保部门报送参保缴费到账人数,并在全市范围内定期通报各乡镇,办事处参保缴费到账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