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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市属各参保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湘人社发[2019]32号)和长沙市人社局、长沙市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长沙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长人社发[2019]56号)的精神,我市于2019年9月16日起开展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凡在2018年度采取有效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并符合其他申领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裁员率低于宁乡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62%),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包含企业稳岗返还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一、申报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cs12333.com

三、返还标准:

企业稳岗返还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其中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确定。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标准:按6个月(2018年7月-12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四、困难企业的标准见《关于印发<长沙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长人社发[2019]56号)文件。

联系电话:0731-88981213,88981076

特此公告

宁乡市失业保险中心

2019年9月16日


来源:宁乡就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