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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人单位年平均工资12.7万,近10年增长10%左右

9月5日下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新中国成立70周年北京市就业工作进展和成效,数据显示:2018年北京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达12.7万元,近十年年均工资增长在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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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北京不断丰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打好稳就业、促就业“组合拳”。特别是通过减税降费和稳岗补贴等一揽子措施,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预计2019年,仅通过社保降费就将为企业减负约200亿元。

本市在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基础上,就业质量稳步提高,主要体现在就业规模、就业结构、就业收入、就业权益上: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全市就业人员总量从1978年的444.1万人增长到2018年的1237.8万人,增长了近三倍;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随着产业机构调整升级,一、二、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从1978年的28.3:40.1:31.6调整为2018年的3.7:14.7:81.6,特别是第三产业中信息软件、科学研究和金融业的从业人员占比约23%,产值占比近40%;

就业收入稳步提高

实现劳动者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2018年北京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达12.7万元,近十年年均工资增长在10%左右;

就业权益有效保护

健全劳有所得保障机制,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延伸阅读:

北京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 企业平均工资建议增8%-8.5%

此前,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北京市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将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基准线确定为8%—8.5%。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同时,主要用于合理调控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幅的预警线(也称上线)不再发布。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建议。根据北京市经济发展目标和国家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要求,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北京市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形式发布,具体体现为两条线,即基准线和下线,分别对应今年企业工资增长的平均、最低幅度的指导意见。

具体为:基准线为8%-8.5%。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去年为8%。

下线为3.5%。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较之去年的4%有所下调。

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与往年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由三条线构成不同,今年并未发布预警线(也称上线),市人力社保局指出,预警线的主要作用是合理调控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但从今年起,市人力社保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对本市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幅进行调控。因此,从今年起,本市不再发布预警线。

据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它的主要作用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企业应当结合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职业(工种)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等信息做好增资决策。要合理确定企业内部薪酬体系,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来源:综合北京日报客户端、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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