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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来了

8月2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进行了发布。针对我市即将在9所试点学校试行的中小学营养餐配送工作及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就即将试行的这两项工作进行了随机采访,也让我们听听学生家长们的意见。

我市9所中小学率先试行营养餐配送工作

发布会上,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针对即将试行的中小学营养餐配送工作及课后服务工作,我市建立了对营养餐配送工作全市统筹,各部门综合施策的工作体系。建立了由市教育局牵头,多部门联动的营养餐配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工作,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营养餐配送工作也根据实际,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计划在2019至2020年底,通过试点先行、市四区逐步推广、旗县区跟进,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部展开。今年9月,市第十七中学、新华小学、名都小学、钢铁路小学、贝尔路小学北校区、市第二十七中学、小黑河小学、民航小学、腾飞路小学等9所学校先行试点。

据悉,营养餐配送形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没有食堂的学校,可由学生家长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配餐企业热链加工,集中配餐到班的供餐方式。二是校内食堂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可根据学校场地情况进行食堂改扩建,采用中央厨房冷链配送,学校食堂二次加工,分餐到班的供餐方式。同时,学校学生午餐价格根据健康、营养和经济的原则,由学校、家委会根据配餐公司提供的食谱协商确定。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负担,其中,在校就餐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政府以每人每餐10元进行补助。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在前期调查中,营养餐的价位结合菜品、家长需求和企业提供的菜单共同确定,在试点阶段,按照呼和浩特市有食堂学校的现行午餐标准,每人每餐大约12元,三菜一汤、两个主食。

而随着学生中午在校就餐工作的推进,学校作息也作出相应调整,并提倡弹性离校机制,其具体为:周一到周五午餐午休时间为90分钟;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具体时间由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小学、初中实际情况确定,最晚不超过18时),学生弹性离校,学校为有意愿的学生组织课后服务。

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有实施细则

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日前,自治区教育厅也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与此同时,为综合施策解决家长接送难、作业辅导难、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等问题,我市也针对此工作发布了实施细则。

具体服务内容为:1、午餐、午休管理:将学生午餐午休作为学校德育、劳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综合实践课程设计,推动学生参与午餐的配送、分配和餐后的清洁整理,开展“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管理,增强学生卫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协作能力。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学校也尽可能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供学生午休;2、下午课后服务:主要把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有效防控近视与课后服务结合起来。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让孩子轻装回家,尽早入睡,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同时开展自主阅读、走班选修、兴趣小组、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开发了校内教育资源,政府通过补贴增加了教师收入。同时,也减轻了家长在校外培训机构投入。既给学生减负,也给家长减负。

具体服务时间为: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餐午休管理)、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两个时段(下午课后服务)。组织方式为: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开展。

对于课后服务所衍生出的费用问题,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市政府将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教师面向学生开展课后服务核定补贴经费。以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在籍在校人数(学籍库数据)为基数,按生均每月35元标准,每年按10个月核定学生课后服务补贴经费,并将其纳入年度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纳入民办教育奖补政策体系。

大部分家长表示赞同

针对于即将试行的中小学营养餐配送工作及课后服务工作,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进行了随机采访。8月28日,正值许多中小学学生返校领取新学期教科书的日子,当听说中小学营养餐配送工作及课后服务工作将试行,大部分学生及家长表示赞同。呼和浩特市贝尔路小学学生家长王斌表示:“孩子中午放学的接送、午餐、午休问题确实是一个家庭难题。由于中午时间短、道路交通拥堵等问题,导致中午的时间严重缩水,再加上接回孩子后,还需要做午饭,收拾卫生,让我们家长的午休时间化为零,孩子在来去的路上,也耗费了不少时间。试行中小学营养配餐工作,相信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无论是从食材源头到加工过程都会确保学生餐的安全、营养、健康,同时也缓解了家长的部分压力,值得推行。”家长刘雯说:“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开展,虽然下午离校时间较之前会有所推后,但这也可以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压力,家长下班后不用着急着赶去接孩子。且课后服务中有老师辅导学生作业,并组织学生开展自主阅读,参加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也有利于促进孩子们的全面发展,增加校园生活的丰富性。”

当然,新事物、新工作在开展之初定会有异议的声音。采访中,有部分家长也有疑虑,营养配餐是否能保证食品安全?学生在校午休是否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午休时间调整后,时间有所缩短,这对于依旧选择接送孩子回家午休的家长是否存在弊端?课后服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是否真的不用家长自掏腰包?又是否会有学校在课后服务中,借机强制性报班的情况发生?对此,呼和浩特晚报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营养餐项目负责人马波。

马波说:“首先,对于营养配餐工作,因涉及到学生食品安全这一大问题,所以各部门十分重视,营养餐配送试点工作筹备以来,为了营造高端准入、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配餐市场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对配餐企业进行方案遴选和全程指导,试点学校将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招投标领导小组,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在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认可的企业中选择配餐企业,保证试点工作良好开局。同时,相关责任部门也会合力开展工作,确保饮食安全。其次,对于学生午休的舒适度,我们将做到尽力给学生提供校内多场所、安静、宽敞的环境,确保学生能够休息的更加舒适。其三,午休时间的调整也是在试行,在试行期间,我们也会做调查,最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四,课后服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政府补贴。各旗县区、各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财政补贴费用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要研究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使用办法,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具实发放。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