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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30条硬举措打造司法服务便民“升级版”
      8月14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不忘初心 服务便民”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自治区司法厅不忘初心,服务便民工作相关情况和30条服务便民举措。

  据介绍,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社会各部门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为推进全民依法治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2019年上半年,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42333件,调解成功40854件,调解成功率96.5%,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8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万件,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2万件,办理公证12.6万件,办理司法鉴定1.48万件,办理仲裁1392件,“12348”热线接听电话9万余通,日均497个,100支队伍开展法治乌兰牧骑公益性演出1000余场。

  在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成了全区统一、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12348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微信平台、手机APP、4K智能机顶盒“六网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018年底,建成自治区实体平台1个,盟市实体平台12个,旗县(市区)实体平台102个,覆盖率100%;苏木乡镇(街道)实体平台991个,覆盖率96%;嘎查村(居)实体平台6788个,覆盖率为51%。

  在全国首创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并大力推广,有效破解了公共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目前,全区覆盖用户达到200余万户,点击量9000余万人次,视频咨询102万余人次,节约百姓法律服务费5.1亿元。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重点推出了30条服务便民举措,从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坚持用党建引领律师工作;提升法律服务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评判的表决器交到人民群众手中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