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院社区居委会 首页
对一起广告中使用国旗军旗案的分析思考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11日,原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接到举报,反映当事人北京优联万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官网发布广告,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涉嫌违法。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对当事人网站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对外宣称公司主要有能源(石油)、大健康、商业连锁、军民融合、金融服务等业务。优联万家集团网为当事人自设网站,网站首页最上方有四幅滚动广告图片,其中一幅图片左侧位置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海陆空三军形象并写有“抓住历史发展机遇共建军民融合新格局契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字样;另一幅图片左上角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图案红底上有五颗黄色五角星,其中左侧为一颗大五角星,周围是四颗小五角星并写有“凝聚——中国特色新力量创建——中国时代新模式振兴——中国金融新经济”字样。该网站由优联万家集团新闻中心负责运行。发现举报属实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对当事人网站网页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固化证据后,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现场检查,发现办公场所大门紧闭,无人办公。经询问大厦物业人员,确认当事人曾在此地办公,但近期一直无人员出入。随后,执法人员多次到当事人住所地检查,反复拨打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高某和股东闫某的电话,并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几次向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高某的地址邮寄询问通知书,但上述途径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定性分析

  当事人在广告中变相使用国旗和使用军旗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规定。

  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国旗、军旗并配有“军民融合”“一带一路”字样,网站的“军民融合体系”一栏介绍“军民融合”业务内容是“以复转军人就业安置为职责,成立国内安防(社区安保、城际联防)、国际安保的整体化联动就业创业新体系,以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为走出去的华人企业保驾护航,为海外安保输送专业人才,复转军人培训就业安置”。这些内容易使受众认为当事人实力雄厚,或与人民政府、军队存在某种联系。

  当事人发布含有国旗、军旗广告的违法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执法机关陆续接到10余件关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举报,且当事人一直未露面,存在阻碍案件调查的行为。

  执法机关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规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适用从重处罚情形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思考启示

  对于互联网发布的违法广告,第一时间对证据保全公证是查办案件的关键。在本案中,虽然当事人直至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也未露面,办案人员未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但由于有了证据保全公证书,当事人违法行为清晰,即使无询问笔录,也不影响该案定性查处。

  国旗、国歌和国徽集中反映了一国的政治、历史文化和社会等内容,是主权国家的重要象征和标志,体现着国家和民族尊严,为本国人民敬仰,也为国际社会所尊重。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的神圣性。军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的象征,代表着人民军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军旗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和陆军军旗、海军军旗、空军军旗、火箭军军旗。军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标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勇敢和光荣的象征。军人必须维护和捍卫军旗的尊严。”为维护军队标志的尊严,同时避免误导消费者,《广告法》规定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军旗、军歌、军徽。

  此案的查办,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军队标志的尊严,避免消费者受到误导欺骗,从重处罚也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 韩仰鹏 陈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