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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男子引发山火,面临巨额赔偿!
      “他一大早就出门搬水泥去了,如果没有检察官的帮助,他家的日子就很难熬下去喽。”近日,面对回访的湖南省武冈市检察院检察官,武冈市迎春亭街道办事处双峰村村民如是说。

      4月30日,武冈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接到在押人员段某的约见申请。4月6日,段某在清明扫墓时因疏忽大意引发山火,被公安机关逮捕。段某家人失去唯一的收入来源后,原本贫困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为此,段某请求将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应该是回应诉求、温暖人心的阳光。”驻所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段某系过失犯罪,犯罪的主观恶性小,不继续羁押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为此,驻所检察官立即与管教民警对接,了解段某在羁押期间的现实表现;到公安机关和该院侦监科调阅案卷,与案件承办人交流意见;多次走访村干部、村民和段某亲属,核实段某的家庭状况和平时遵纪守法的情况;及时找被害人调查损失情况,听取被害人意见。
     “110余亩山林过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多元。案发后,被害人要求段某赔偿损失。”双峰村村支书介绍,段某系贫困户,一家人全靠段某做搬运工的工资才能维持生活,其妻没有劳动能力,子女又均系在校学生,且其子身患重病,目前正休学在家治疗。
      很显然,段某无力承担这笔巨额的赔偿金。怎么办?这时,村支书偶然提起的一件事情引起了驻所检察官的注意:2018年,因段某家境困难、无力安葬其父,被害人曾主动和村民们一起捐款,帮助段某凑齐丧葬费。由此可见,被害人对段某的家庭状况是了解和同情的。
“这就有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的情感基础。”有了这把“钥匙”,驻所检察官与村支书一起,从段某即将面临的刑罚、对段某家庭的影响以及如何弥补、挽回损失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最终,被害人主动提出:“只要段某承诺对过火山林进行补植,就签写谅解书。”为增强段某进行山林补植的能力,驻所检察官与村干部一起,积极向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爱心人士争取救助资金、筹集爱心款,用于购买树苗,解决了段某和被害人的担忧。
      5月5日,在村干部的见证下,被害方签署了谅解书,担保人也向该院递交了请求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书。5月7日,驻所检察官对该案进行了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5月9日,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将段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法律应该适时审视案件中的特殊情境,更好地守护公平正义。”该院检察长范赞科表示,该院还将积极探索对生活特别困难、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偶犯、初犯、过失犯的司法救济方式,尽可能地传递法律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