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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贫政策(二)】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解读
为提升就业扶贫中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依据《关于发放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兰人社﹝2019﹞40号)文件,相关内容如下:

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内容

(一)兰考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兰考县以外实现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对象:兰考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补贴标准:每人300元,年度内不能重复享受此项补贴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劳务输出:

1.通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单位和部门宣传推荐后输出就业的;

2.通过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宣传推荐后输出就业的;

3.通过各类中介机构(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组织输出就业的;

4.通过技工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培训后输出就业的;

5.通过劳务经纪人组织输出就业的。

二、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一)贫困劳动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贫困劳动力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工资收入凭证(个人银行流水或企业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

(三)劳务输出单位或经纪人集中输出人员花名册。

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拨付流程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劳务输出机构或经纪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后,报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贫困劳动力个人银行账户。
    信息来自兰考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