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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一村主任被判13年 妻儿一同获刑
      6月6日,记者从包头市土右旗公安局了解到:包头市土右旗海子乡守将村村主任全某某犯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全某某的儿子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全某某的妻子崔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8年3月,土右旗多家公司联名举报土右旗海子乡守将村村主任全某某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敲诈勒索,土右旗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核查。民警经侦查了解到,2014年8月,全某某以受村民授权委托为名,多次向土右旗环保局等有关部门举报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土右旗环保局对某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停产限期整改。该公司法人火某某为避免公司因举报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主动联系全某某,协商中全某某提出让该公司以76万元购买其院落并承租10亩土地的要求。迫于压力,火某某答应“征购”全某某的10亩土地并聘请全某某为公司的顾问,分期给付全某某25万元聘金。全某某表示只要收到钱,不会再举报。

  2017年9月14日、27日,土右旗工业园区先后分两笔给土右旗海子乡杜守将村拨付“四五六”帮扶款共计9万元,其中2万元以现金形式给付全某某,全某某将2万元据为己有,另外7万元以转账方式转入村集体账户后,全某某作为村主任利用管理村集体财务的职务便利,又将7万元分两次转存入自己银行账户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