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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自来水公司
关于调整供水价格的通知
为落实南水北调原水价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意见》(冀政发【2016】51号)、涿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自来水销售价格暨制定南水北调终端供水价格的通知》(涿价费字【2017】5号)文件要求,我市自2019年7月6日起执行新水价(8月1日抄见水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2019年终端用户供水价格及2020年目标水价(含水资源税,不含污水处理费)
备注:根据涿价费字【2017】5号文件规定,2019年7月6日执行新水价,居民用水价格3.60元/m³,其他用水价格6.10元/m³,特行用水价格33.80元/m³,以上用水价格含水资源税,不含污水处理费。
二、执行趸售价格由小区物业代收代缴水费的,原则上暂不实行阶梯水价。
三、执行趸售价格的小区物业,如实行阶梯水价,必须到我公司进行核定人口、核准水量,登记备案后方可实行。
2019年6月10日
来源:涿州发布
编辑:L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