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到手机,带走继续看!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
在手机继续浏览本文,也可以分享给你的联系人。
在手机继续浏览本文,也可以分享给你的联系人。
近日,九江交管部门发布通告,将启用4处电子警察抓拍: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十六之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启用长虹大道和滨江路4处电子警察,用于道路交通监控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启用电子警察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十日。
序号 | 电子警察设置地点 |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内容 |
1 | 长虹大道雅格泰路口 | 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等 |
2 | 长虹大道长虹小区路口 | 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等 |
3 | 滨江路工商银行路口 | 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等 |
4 | 滨江路河东水厂路口 | 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等 |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二0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