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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驾 浦口一男子被顶格判处拘役六个月

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取保候审,浦口一男子不知悔改再次酒驾。2019年3月,该男子被浦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人民币6000元。 
该男子姓马,长期在本市江北新区林场地铁站一带开“马自达”(正三轮普通摩托车)谋生。2017年12月的一天中午,马某喝了半斤白酒,后驾驶“马自达”上路载客被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38.7mg/100ml。马某随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驾驶的车辆也被依法扣押。
        谁料,马某并未就此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取保候审期间,他再次购入一辆“马自达”进行非法载客。去年8月的一天,马某又一次因酒驾被民警查获。马某心想,之前自己已经因酒驾被取保候审,这次被查后果肯定很严重。于是在民警询问其姓名时,他谎报了自己哥哥的姓名,意图逃避可能面临的处罚。经鉴定,马某这次血液中乙醇含量又达到了醉驾标准。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传唤,但联系到的却是马某的哥哥。确认马某存在冒用身份的行为后,公安机关随即对其展开上网追逃,2019年1月,马某在安徽老家被抓获归案。两次醉驾、无证驾驶、非法营运、谎报身份意图逃避法律追究,鉴于上述情节,浦口区检察院对其从重处罚,提出了六个月拘役的顶格量刑建议,并不得适用缓刑。办案检察官提醒,醉酒驾车危害严重,一次醉驾仍不悔改,再次犯罪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