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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招聘“一村一辅警”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决定部署,根据《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顺县“一村一辅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专职驻村(社区)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考试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占40%、体能测试占20%、面试占40%。


三、招聘名额

此次全县每个建制村(社区)公开招聘一名专职驻村(社区)辅警,名额共计303名。主要限男性,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可适当考虑。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热爱农村和警务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45周岁。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无较大身心疾病,能正常开展工作。

(六)持有永顺县户口。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病,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精神疾病。

(八)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体检按《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村(社区)的**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现任驻村兼职辅警、综治专干,其他现任村级主干不予考虑。

(十)在本村(社区)无人报名、本村应聘者成绩不达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下,从本乡镇邻近村(社区)其他应聘者择优录用。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时间、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2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程序:先由应聘者到所在村(社区)填表;再由各村(社区)统一报乡镇签署意见、派出所初审;最后由各派出所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汇总审核。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永顺县公开招聘“一村一辅警”报名表》。不得由他人代为签名,不接待信件、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六、考试与考核

对报名人员初审合格后组织考试考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预录及人员管理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预录,对预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专职驻村(社区)辅警接受乡镇和公安派出所双重领导。


八、工作职责

专职驻村(社区)辅警兼任村(社区)综治专干和网格管理员,在公安派出所的指挥和监督管理下,配合乡镇、村(社区)履行以下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查控、看管违法犯罪人员;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网格化服务群众工作;收集上报网格化管理事项和其他情报信息线索;采集本辖区“一标三实”等警务基础信息;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


九、待遇标准

专职驻村(社区)辅警工资福利待遇由“基础工资+工作绩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部分组成,其中每月基础工资不低于2000元、绩效奖励600元、养老保险福利不低于700元。


本次招聘由县“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解释。


来源:永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