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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城乡居民
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通知
按保定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案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是参保信息录入期。在此期间只办理自出生日起6个月内新生儿个人补费业务,每月1-10日办理。自3月1日起开展城乡居民中途参保缴费业务。
城乡居民中途参保缴费标准:6个月内新生儿(有住院信息的必须在出院3个月内办理)只补缴个人参保费用220元/人,其他城乡居民需要全额补费(个人部分220元/人+财政补助),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490元,具体额度等待上级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