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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集中设置年货市场 |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关于集中设置年货市场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2018年,在永顺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人民的鼎力支持下,我县年货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城市宜居指数进一步提高。在此,向关心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事业蒸蒸日上,生活一帆风顺,家庭和美幸福!

年关将至,为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环境舒适、方便快捷的年货购物场所。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城市管理的工作要求,现就规范2019年年货市场经营秩序、禁止占道经营行为告知如下:

一、年货市场设置情况

1.县湘潭休闲文化广场设置临时年货市场,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分区域设置各类年货销售区,摊位数量预计为200个

2.南门桥沿河路段指定区域设置甘蔗经营区,预计设置经营摊位15个

3.所有摊位不收取租赁费,每个经营业主须自行准备规格为3米×3米的折叠式防雨帐篷(颜色为红色)

4.每个摊位需一次**纳经营保证金2000元,经营期满后,业主必须将摊位自行拆除,将经营区域清理干净。经我局验收合格后于2019年2月12日至2月15日足额退还摊位押金。若对广场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需照价赔偿,赔偿到位后再足额退还摊位押金。


二、年货市场开放时间

年货市场将于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4日期间对广大商户和市民进行开放,为期15天。2月4日上午10:00需完成拆除。

三、进入市场申请程序

1.从事玩具、香纸、对联的经营户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从事水果、糖果、副食的经营户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健康证报名,报名结束后按经营类别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摊位。每个经营业主只能申请1个经营摊位

2.进入年货市场的商家要自觉接受我局监管,摊位核准后不得私自转让。要爱护经营区域卫生,不得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马上取消当事商家的经营资格,并扣除全部经营保证金

3.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1月17日到我局湘潭休闲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咨询并办理申请登记。逾期我局概不接收办理事项;

4.抽签时间、地点。时间:2019年1月18日,地点:执法局一楼大厅

四、禁止占道摆摊的街道范围

县城区主大街,包括府正街府正家园至南门桥段、校场路、整个大环城路(包括县二中、新车站、消防中队、小西门桥、邮政局、交通桥、农业局、新检察院、县二中的环形路段)、锁厂一条街至县一中门口、县粮食局经总工会至民政局门口、河西街小西门桥至灵溪镇中学、顺风路及司城路等七条路段,在这七条路段上不得有下列行为:

1.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及堆放物品;

2.占用公共区域的拱门、帐篷等促销活动;

3.占用城市道路冲洗车辆;

4.沿街卖艺、杂耍;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五、违反罚则

违反以上规定,我局将依据《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没收占道经营物品。对妨碍我局执法人员执法,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监督

2019年年货市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视报名数量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摊位。县城区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支持,自觉遵守年货市场设置的有关规定并加强执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商家的经营权,并追究相应责任



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9年1月4日



来源:美丽溪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