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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启动

12月13日,记者从我县召开的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调度会上获悉,我县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于12月16日正式启动,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至2019年1月10日。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至每人每年220元。

有哪些人需要缴纳?

如何缴纳?

小编从《涞水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中

找到了答案!

具体详情,请看下面!

参保对象

取得我县户籍(包括取得我县居住证明,含取得居住证港澳台地区人员)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在校生及全日制研究生等。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失独、独居、失能、贫困、高龄等特殊困难留守老年人要力争应保尽保。

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确保全员参保。


缴费标准

我县城乡居民2019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最低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220元,政府财政补助不低于490元。

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政府或者医疗救助基金等按个人缴费标准予以全额资助

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因病致贫家庭重症患者,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政府或者医疗救助基金等按个人缴费标准的60%予以资助


基金收缴时间

2018年12月16日-2019年1月10日


缴费方式

1、在农村居住的居民缴费

由村委会具体负责,以户为单位统一收缴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统一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并开具河北省统一的收款收据。

2、在城镇居住的居民缴费

由所属社区(居委会)负责,以户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大学生缴费

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以缴费时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按学制收缴,统一组织、统一采集信息和核对、统一代收代缴学生个人应缴纳参保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至主校区所在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

4、特殊困难人员

由民政、残联、扶贫办提供个人缴费部分符合政府全额或部分补贴的参保人员花名册,送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分类汇总后,由经办机构统一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后将补助资金划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户。

按照冀人社字(2018)183号文件规定,一是在省内就读的我县贫困大学生和县域范围内非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应引导其在本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户籍地享受贫困人口参保全额资助和医疗保障救助待遇;

贫困大学生所在学校在统一参保时,应动员贫困大学生回户籍地参保;

二是在外省就读的我县贫困大学生,由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将其作为参保人直接纳入医保信息系统,落实参保资助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并通知到学生家长。确保不同情况的贫困人口一人不漏参保。

5、新生儿缴费

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日,跨两个年度的,按规定标准缴纳两个年度的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分别按2个年度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6个月内未办理参保缴费的,按中途参保规定办理。


小编再次广播一遍,

2019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哦!

千万别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