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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最新通知!区域一(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廊坊、唐山、沧州),于10月31日18时至11月5日0时启动Ⅱ应急响应↓↓↓

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日—4日,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受偏南气流、温度升高和湿度增大影响,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廊坊、唐山、沧州)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4日白天,新一轮冷空气自北向南开始影响我省,扩散条件逐步转好,5日0时,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


现请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0月31日18时至11月5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按照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保定市二级响应措施包括:

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

市区内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

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

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

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市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

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