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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全面加强“四品一械”企业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范,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上年度监管、风险隐患和信用评定情况,市食药监局编制了《呼和浩特市2018年“四品一械”监管风险清单》(以下简称《风险清单》)。
《风险清单》共列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535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用油及其制品4家、肉及肉制品6家、饮料7家、乳粉制固态成型制品11家、酒类6家、调味品6家、速冻食品2家、乳制品11家、糕点3家、粮食加工品5家、蜂产品2家、冷冻饮品1家,共12类64家;食品流通企业包括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7家、超市95家,共2类102家;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大型酒店126家、学校食堂52家、工地食堂9家、农村服务队13家,共4类200家;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医用氧1家、原料药1家、中药饮片3家、制剂9家,共4类14家;药品流通企业包括药品批发41家、连锁经营总部20家,共2类61家;医疗器械企业包括医疗器械生产7家、经营86家,共2类9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1家。
据介绍,《风险清单》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明确了高风险主体、风险品种及项目,分析了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对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药监管部门“四品一械”企业的监管,因地制宜做好对高风险企业主体、品种、项目的风险监测和防控,全面提升我市“四品一械”风险防控能力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