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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6月份,南京市考古人员在祖堂山发掘出一座明朝的砖室墓。根据墓志铭的记载,墓主人是明朝都知监太监洪保。洪保,可能绝对多数人都不知道他的存在,但提到另外一个人,大家肯定耳熟能详,这就是郑和。郑和在明朝永乐至宣德年间曾完成7下西洋的旷世壮举,当时郑和是下西洋的正使,而洪保就是副使。可见其地位之高。
洪保墓的出土,澄清了两个历史疑案。第一个,郑和究竟是7下西洋还是9下西洋。根据洪保墓志铭的记载,以及历史学者所查到的资料显示,郑和应当是9下西洋。在传统认识里,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是在明朝永乐三年(1405年),而据历史学者查到的史料与洪保墓志铭的记载比对,郑和第一次下西洋应当是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而这一次下西洋并没有包括在郑和7下西洋之中。另外还漏掉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郑和率领船队去往旧港(今苏门答腊岛)这一次。
直到2010年洪保墓志铭的出土,这个历史疑案才得以澄清。洪保墓志铭记载:永乐元年,授内承运库副使,蒙赐前名。充副使,统领军士,乘大福等号五千料巨舶。赍捧诏敕使西洋各番国、抚谕远人。这段记载的含义很明确,“乘大福等号五千料巨舶”,也就是说当时洪保所乘坐的大福号是5000料的巨船,相当于现在排水量2500吨的海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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