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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人身份证接受孩子上网 泰州一网吧网管被拘留3日

 网吧里,两名稚气未脱的男孩玩得正嗨。面对民警的问询,两男孩称自己在一楼吧台交钱后就直接上楼上网了,网管并没有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昨天泰州姜堰警方发布消息,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接受未成年人上网,当地一网吧网管被行政拘留3日。

  10日,姜堰区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当天检查到淮海路一家网吧时,民警发现了这两个未实名登记上网的中学生。两名学生李某、马某,一个16岁、一个17岁,还都没有办理身份证。李某告诉民警,他之前就听其他同学说过,到这家网吧上网可以不用身份证,于是就约了朋友马某想一起去试试,没想到真的可以。

  民警当即将网管樊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樊某交代称,为了能够收到30元的网费,他私自做主,拿了两张之前客人留在吧台的身份证,帮二人开了机,让他们到二楼上网。目前,网管樊某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该网吧也被处以6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