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路社区 首页
涞水法院主动执行 一心为民获赠锦旗

2018年7月20日,石家庄某设计有限公司将一面印有“主动执行,一心为民”锦旗送到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涞水法院主动执行、一心为民获赠锦旗

原告石家庄某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2018年5月移送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跟踪履行,执行局综合管理室负责本院主动执行工作,接受案件后主动联系了解得知,原被告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对立情形严重,原告公司对被告公司极度不信任。后执行人员电话传唤被告公司法务人员到场,在法院主持下与原告代理人进行了沟通,通过沟通,原被告对一审判决无异议,双方就执行内容进行了确认,被告表示服从法院安排主动履行判决内容。

涞水法院主动执行、一心为民获赠锦旗

2018年5月24日,原告到法院领取被告交付标的款共计987470元,至此该案主动执行案件自移送至结案共计16天全部履行完毕,为涞水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再添一份战果。

原告本因国家房地产政策经营陷入困境,执行局的高效执行极大的缓解了公司经济状况,为此特送锦旗一面向该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