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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民警进小区参与管理“家务事”
  
   
           “小区警察”苏鹏看望邻居老人。

  组建“小区警察”是湖里公安分局探索小区综合治理的一大创新举措,围绕“服务居民群众、构建和谐小区”工作目标,通过党建引领,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末梢,发动党员民警下班后回到小区利用业余时间发光发热,自愿兼任小区“综治志愿者”,以“邻居+民警”的双重身份,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目前,全区334个小区均已实现“小区警察”驻点全覆盖,200多名在职党员民警进入各小区业委会。
  文/图 通讯员  陈 煜  章启明
  进小区知民意
  打造居民身边的服务窗口
  小城故事小区位于湖里区濠头社区,一进小区,一张小区警察的海报格外引人注目。海报上面清楚地写着“小区警察”陈友青的名字、电话,并附有照片。“得知我是警察身份以来,最直观的变化就是小区居民对我的称呼变了。”湖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陈友青告诉笔者,以前居民都直接以他孩子名字开头,称呼他为“某某爸爸”,现在都叫“陈警官”了。
  “不过这个称呼的转变,却让我做起小区的事情来更加顺畅了。”陈友青补充道,以前居民有一些问题也不知道去哪里咨询,亮明警察身份后,小区居民有一些诉求、疑问就更加愿意跟他说了,自然而然就成了警方连接民意、服务群众的一个窗口了。
  陈友青认为,“小区警察”在小区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仅有助于拉近警民关系,更能进一步拉近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不断提高执法满意率。
  办实事解民忧
  建成社会治理的第一平台
  金山派出所民警苏鹏是高林三里小区的“小区警察。”今年年初,在每月开展的走访慰问中,苏鹏了解到有户居民长期以乞讨、捡拾垃圾为生,父亲身患老年痴呆常年在楼道内生活,导致其5岁的女儿不愿回家,也学会独自在外讨要吃穿度日。“之前社区居委会有介入,但是社区工作遭到该居民的抵触,进展缓慢。”苏鹏告诉记者,针对这一特殊情况,他多次跟随社区民警上门走访,协调帮助其解决了户口迁移、低保办理等最根本也是最迫切问题,最终小女孩也愿意回家居住,圆满的处理结果得到了群众的拍手叫好。
  此外,为了真正打通小区综合治理“最后一百米”,湖里公安分局还以党员民警为主体,发动小区党员居民积极加入群防群治工作,在各个小区都成立一支“互联、互补、互助”的党员群防队伍,作为“小区警察”力量的补充,合力共建和谐小区。
  化矛盾促和谐
  构筑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做出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小区警察”倡导把矛盾化解于无形、解决在小区的纠纷化解理念,也正是“枫桥经验”精髓的突出体现。
  湖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黄洋家住鸿图苑小区,因为是老旧小区,停车的问题已经成了小区的“老大难”问题。“以前对小区的事情,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总感觉有片警,管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但是自从当上“小区警察”后,他觉得自己的“主人翁”意识更强了,“因为这是工作,是责任。”
  党员民警进社区这一做法落地实施以来,对小区矛盾纠纷的化解起到了显著作用。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26日),各派出所共接到与小区有关的纠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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