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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关于贯彻落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调研报告

兴义市关于贯彻落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调研报告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我市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开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特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以便探索和破解贯彻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我们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学习宣传。一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贯彻。二是利用各种宣传日,相关职能部门到街心花园进行设点宣传和咨询。三是日常执法过程中进行宣传。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报批情况

  《兴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修编工作2011年启动,经多次修改完善,于2014年12月24日经省城规委审查通过,因万峰林新区位于“5000亩以上坝区”的保护范围,经多次与州市国土局对接,按省国土厅的要求完善总规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指标要求,对总规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并依程序呈报省国土资源厅并通过,同时按照常省住建厅的要求,增加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专篇编制。目前《兴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2017年11月13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正在完善批后公示程序,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兴义之窗等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将在市人民政府大院、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办公大厅进行公示宣传。

  (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报批情况

  目前《贵州省兴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获得批准。之前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的依据为2006版城市总体规划,在上轮总规的框架下,兴义市中心城区为8个办事处部分范围,2009年各街道办牵头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上轮总规确定中心城区范围的控规均已编制完成,实现了控规全覆盖,是目前我市规划建设的法定依据。2018年兴义市启动了新一轮控规编制工作,对获批总规确定的拓展区范围进行控规编制,对原已编制的控规进行动态维护,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体系。目前已启动了洒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规划初稿已经完成。启动了坝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完善公开招投标程序。

  (三)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情况

  兴义市在2011年,在上一轮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已完成控制详细规划全覆盖。本次《兴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编制同时,进行《兴义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兴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兴义市综合防灾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总规已获批,几个规划报批工作将陆续完善启动,并按程序报批。2015年以来还陆续编制了《城市色彩规划》、《万峰林新区起步阶段详细城市设计及城市风貌专项规划》、《万峰林新区总规与控规阶段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进一步完善了规划体系,提供了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四)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及报批情况

  兴义市辖8办13镇5乡,根据《兴义市城市总规(2017~2030)》已将马岭镇、乌沙镇、则戎乡3个乡镇大部分区域和8个街道办一同纳入城市中心区规划管理,不需编制总规。其余11个镇(《三江口镇总体规划》、《白碗窑镇总体规划》、《仓更镇总体规划》、《鲁布格镇总体规划》、《七舍镇总体规划》、《敬南镇总体规划》、《南盘江镇总体规划》、《捧乍镇总体规划》、《泥凼镇总体规划》、《清水河镇总体规划》、《威舍镇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镇总体规划且市人民政府批复,4个乡(沧江乡、洛万乡、猪场坪乡、雄武乡)的总规编制完成,《洛万乡总体规化》市人民政府已批复。

  (五)乡镇集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情况

  到目前完成威舍镇、白碗窑镇、七舍镇、捧乍镇、鲁布格镇、三江口镇、南盘江镇、泥凼镇、仓更镇、敬南镇和清水河镇集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马岭镇、乌沙镇、则戎乡3个乡镇纳入城市中心区规划管理,不在编制集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六)村庄规划编制及报批情况

  我市共有143个行政村需要进行村庄规划编制,2017年已完成86个村庄规划编制。正在编制2018年57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12月全部完成所有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

  (七)传统村落报护规划编制及报批情况

  我市共2个村批准列入国家第三批传统村落,分别是南盘江镇南龙村、泥凼镇堵德村,2015年编制完成2个村的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即《南盘江镇南龙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泥凼镇堵德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已获市人民政府批复。

  二、城乡规划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规划管理机构

  2016年5月,市规划局与住建局合并后,涉及规划管理的内设股室有用地股、技术股、工程股、村规股(村镇建设股)、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查处已划转综执局行使),在各乡镇街道办无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及人员。

  规划局主要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负责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审批、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规划管理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乡镇总体规划、集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

  (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

  严格管控、审批总体规划明确的规划范围、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严格管控、审批规划中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情况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审批的依据,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设计建设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规划局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功能定位进行建设项目选址;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建设项目设计的依据;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相关设计规范审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严格监督按照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验收。

  (四)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积极推动规划管理审批机制完善,做到前期论证严密,审批过程严格、服务到位、效率提高,批后执行严肃。继续深化完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重大规划决策议事制度,健全完善了城乡规划委员会初审、联审、会审三级审查决策机制,为我市规划管理提供了稳定平台和制度保障,增强了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未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规划,不予批准。规范内部技术审查会,实行前期论证,规范审批要件,特别加大方案审查现场查勘力度,推广现场办公模式,规划主动超前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对符合有关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项目,规划总平面与建筑方案同步审批;对市里重点项目方案进行前置审查论证,及时调整优化项目设计方案。

  (五)“多规融合”改革试点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城市空间规划深度“合一”情况

  我市已在《兴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年)》中增加空间规划专章,将在新一轮总规的指导下逐步实施。

  (六)城市设计工作

  《万峰林新区总规与控规阶段城市设计》由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暂未通过评审。

  三、违法建设查处情况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办加大了巡查和制止力度,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拆除、制止等强制措施打击,各部门、乡镇(街道办)、社区(村组)形成联动监察机制,本着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以减少对当事人强拆的损失,尽量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2017年以来,查处新增违法建设208宗,面积1.43万平方米,查处存量违法建设105宗,面积5.32万平方米;处罚7宗,面积8656.16平方米。处罚金额68.07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规划编制滞后

  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编制滞后,部份乡镇今年才能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大部份乡镇2011年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但已不适应乡镇的建设和发展,需进行调整修编。部份乡镇还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控规编制还未实现全覆盖,导致建设项目许可时无法定依据。村庄规划(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规划、人居环境规划)编制进展缓慢。由于近年兴义社会经济发展速度飞快,城市中心区范围已大大拓宽,原已编制的控规已不能覆盖现今的城市中心区范围,城市中心区控制性规划已不能满足兴义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中心城区控制性规划修编迫在眉急。

  (二)规划编制经费不足

  城乡规划编制涉及全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乡镇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规划、人居环境规划),所需规划编制经费较大,目前缺口资金大,以致规划编制进展缓慢,需市政府将规划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目前各类规划编制所欠设计费2382万元,今年90个村庄规划编制费就需1000万元。

  (三)规划管理机构及技术人员不足

  2016年5月,规划局与住建局合并后,涉及规划管理的内设股室有用地股、技术股、工程股、村规股(村镇建设股)、执法大队,每个股室2~4人,在各乡镇街道办无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及人员。面临百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规划管理人员不足,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力量不够,承担的工作量过大,很多时候力不从心,难以顾及全市规划建设的管理,导致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难有较大突破和提高。由于无测绘放线资质及人员编制,项目建设过程批后管理困难。

  (四)规划意识不强

  进一步加大规划法规宣传,群众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意识较为淡薄,乡镇干部规划意识不强,编制村镇规划不极积,规划实施、管理随意性。规划控制不能严格落实,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还没有很好地显现,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不统一,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因其特殊性,导致不能严格按照“规划一盘棋、管理一支笔”来执行,规划建设不严肃、随意性大。

  (五)部分乡镇﹙街道﹚整治违法建设力度不够

  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巡查不到位,制止力度不够,导致违法建设时有发生。新增违法建设采取强制拆除、制止的力度不够,对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形成挑战,在群众心中形成违法都无所畏的观念,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五、措施建议

  (一)加快规划编制及规划经费投入。启动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加强控规的修测补侧,实现控规动态管理,加快专项规划的编制力度。启动乡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力度。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规划人才建设。建议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成立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成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站(所),乡镇配备2~3人,街道办配备5~10人,使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和日常规划建设执法工作得到有效保证。

  (三)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电台、电视、赶集天进行宣传。加大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乡镇干部规划培训。

  (四)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大巡查和制止力度,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拆除、制止等强制措施打击。制止劝阻不了的,报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并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措施,尽量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减少对当事人强拆的损失,将违法建设强制执行转为常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