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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终期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近期,省环保厅连续通报全省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情况,我市吉州区、新干区、万安县、安福县、吉水县、遂川县、永丰县等地多次出现火点,暴露出部分地方责任落实,督查巡查、宣传引导、综合利用不到位等问题,全市秸秆焚烧工作形势严峻。7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紧急通知》(赣府厅明〔2017〕105号),要求全省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用任何方式、在任何露天场所焚烧秸秆,市政府王少玄市长专门批示,要求“各县市区严防死守,认真贯彻、严格执行禁止焚烧秸秆有关要求。”当前,农作物秋收将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秋收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府办明〔2017〕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工作举措。禁止秸秆焚烧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认清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有关秸秆禁烧工作要求上来,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焚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把禁烧的要求传达到位、把禁烧的措施落实到位、把焚烧的行为制止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具体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政府统一负责、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户的网格化焚烧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把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各村(社区),做到乡自为战、村自为战、人自为战,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人。农业、环保、林业、城管等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督查巡查,强化监管问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立即组织力量深入田间地头,不间断地开展巡查。对依法划定的交通干线周边等重点禁烧区域,要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农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加大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秸秆焚烧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按照赣府厅明〔2017〕105号文件要求,凡是达到问责条件的,在省里、市里问责的同时,县里也将相应进行问责约谈和法纪处理。

  四、推广综合利用,解决秸秆出路。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优化扶持秸秆成型燃料、秸秆饲料、秸秆发电等综合利用项目。继续建设和完善秸秆收储体系,鼓励多点收储、就近加工,推广“合作服务”、“村企结合”、“劳务外包”及“整村推进”等新型收储模式,下大力气解决秸秆收、贮、运的“最初一公里”难题。积极鼓励农民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五、落实应急防控,严防重污染事件。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省环保厅发布的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信息和省、市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控措施,实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因焚烧秸秆引发的严重空气污染事件。

  六、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舆论引导。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组织得力、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方进行公开曝光,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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