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到手机,带走继续看!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
在手机继续浏览本文,也可以分享给你的联系人。
在手机继续浏览本文,也可以分享给你的联系人。
2018年1月,赖某在赣州某批发公司购买一把铁锯子,经营物流托运生意的杨某把赖某选购的锯子从赣州运回于都靖石。在支付5元托运费时,赖某觉得费用太高,双方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对方,使得双方受到不同程度的轻微伤。
靖石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开展调查,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未果,4月3日,警方依法对双方处以行政拘留。
送达执行拘留
小编觉得:打架是最不值的
别人打伤了你
你在医院住个十天半个月
说不准还留下点后遗症
影响自己一辈子
你打伤了别人
也难逃法律责任
现在法制社会了
实在遇到不能和解的事
就双方依法处理
你们说呢?
来源:于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