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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ETC车主,湖南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这样开

3月15日上午,长沙交通广播记者王振洋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的湖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工作新闻通气会获悉


湖南高速公路将全面启动为期4个月的全媒体、多平台、广范围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工作宣传活动,普及2018年1月1日零点起实行的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方式,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相关政策和申报抵扣规定,熟悉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据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主任王光辉介绍,湖南高速公路发票平台注册及绑卡功能于2017年12月25日上线,2018年1月1日零点起正式实行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工作


王光辉介绍,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实现了车辆号牌与通行记录的准确对应,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纳税人获取发票,实现税款抵扣,打通了收费公路落实“营改增”改革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延伸阅读


图解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类型


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征税发票”和“不征税发票”两种。一是征税发票。征税发票的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会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二是不征税发票。不征税发票的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会显示“不征税”。



二、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方式



一是ETC记账卡用户的开票方式。ETC记账卡用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时,可在发票平台取得由经营性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行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时,可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发具的不征税发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辨别湖南省内的经营性或还贷性路段,可以登录湖南省ETC公共服务网进行查询


二是ETC储值卡用户的开票方式。ETC储值卡用户可以在充值后直接开具不征税发票或者是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用户不需要再到ETC代办和银行网点去打印纸质发票,而是通过电脑网页登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手机登陆“票根”APP移动客户端,根据网站或者APP提示的流程进行操作。



三、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范围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只限于办理了ETC卡的用户,且必须是车辆信息、开票信息、车辆通行记录相匹配。现金交易用户不能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只能通过收费窗口索取纸质票据。


四、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的时间


一是使用ETC卡缴纳通行费的用户,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可登录发票平台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在正常交易情况下,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是保证用户取得电子发票的最长时限,如车辆通行费拆分和数据上传周期较短,当天就可以取得发票。


二是储值卡用户充值后,如需索取不征税发票的,可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获取。


五、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一)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缴纳的通行费,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全部通过发票平台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2018年1月1日之前使用ETC卡产生的所有充值及消费记录,用户需要在2018年12月30日之前到ETC合作银行柜台打印纸质发票。


(二)客户注册发票服务平台时,应当按要求设置发票开具信息。如需变更信息,应当于充值或通行收费公路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三)客户在绑定ETC卡到注册账户时,如遇校验信息不通过,应当到合作银行发行网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湘通储值卡用户充值后,可以自行选择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再索取发票。如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合作银行发行网点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重复开具发票。


(五)单次缴费通行费后,可能会取得多张通行费电子发票,但电子发票合计金额和用户实际交费金额一致。


(六)一个月内多次通行相同路段的,可以汇总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七)收费公路通行费进项税额抵扣,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执行。


六、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客服电话


发票服务平台热线:95022;

湖南省ETC客户热线电话:0731—96528;

湖南省交通服务监督热线:12328;

湖南省纳税服务热线:12366。

来源:长沙交通广播电台

编辑:国家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