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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公安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涿州市人民法院        涿州市人民检察院

涿 州 市 公 安 局       涿 州 市 司 法 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

通  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以及中央、省、保定市系列会议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同时,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举报范围如下: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和扶贫款项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市场流通领域的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以“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等“套路贷”名义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暴力讨债等金融领域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组织煽动群体访集体访、缠访闹访等信访稳定领域的黑恶势力。

举报方式:

        1、涿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或0312-3852101;

        2、涿州市人民法院举报电话:18132725537

        3、涿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312-3858001

        4、涿州市司法局举报电话:0312-3632605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涿州市人民法院

涿州市人民检察院

涿州市公安局

涿州市司法局

2018年2月25日


编辑:tq

来源:涿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