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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在重要节日和喜庆活动期间的传统习俗。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增添喜庆气氛,但其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严重了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了大气污染。随着城市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和伤亡事故屡见不鲜,燃放产生的大量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休息。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尚,构建宜居城市,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禁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全体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生态环境。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遵守《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燃烟花爆竹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部门将一律依法严处。广大市民,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之风,培育礼仪之花,共同维护城市环境,为营造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城乡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永新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