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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24条变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做出重大修改,聪明女人都去买保险了!
▌婚姻法24条做出新解释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很多女人都欢呼雀跃,因为在这次修改前,离婚“被负债”女性太多了,原本抱着幸福的期待进入婚姻,遭遇渣男后还要陷入债务无底洞,一辈子万劫不复。那么我们具体看看这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做出了哪些重大修改。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以上干巴巴的条款是不是看不太明白?其实简单一句话就是:超过日常生活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杜绝被负债,利用夫妻债务“坑”人,行不通了!如果还没看懂,没关系,小编举例给你说明,看看原24条都坑过哪些女人:
  

● 1、丈夫去世, 妻子被判承担2亿债务

作为曾红极一时的影视文化公司,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作过多部脍炙人口的影视作品,其创始人李明去世后,妻子金燕才得知亡夫生前与投资方签下巨额协议,需要她承担一半的债务2个亿。

丈夫离世后,生活急转直下。金燕表示,她在北京的两处房产已被查封,“现在我和女儿、妈妈一起租房子住。丈夫的遗产,实际上也只有一百万。”面对生活的变故,金燕表示自己只能接受,但她无法接受自己一夜之间被负债高达数亿元的判决结果。
● 2、结婚两个月,被负债500万

董女士和王某结婚,在婚后不到两个月时间里,王某向叶某疯狂借贷1120000元。后来丈夫王某即消失不见,至今下落不明,后来法院判决妻子董女士承担连带责任,总金额在500万左右,登记于董女士名下的一套价值300余万的住宅已被强制执行拍卖,因资不抵债,她也成了“老赖”。

● 3、遭受出轨和家暴,离婚承担280万债务

李女士是一位媒体人,供职于某央媒。早在离婚起诉时,李女士就已锁定前夫婚内出轨和家庭暴力等证据,但却不得不面对本金高达280万的夫妻连带之债,因受债务之累,李女士唯一一套住房也被查封。

但现在好了,婚姻法24条有了新的司法解释, 修改后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签字,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女人要学会用保险保护自己

不管条款如何修改,总会有漏洞的,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有保险的女人即使夫妻感情不在了,至少能保住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而没保险的女人如果感情没了,财产更别想保住,到那时真是人财两空,哭都没地哭去。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海枯石烂心不变”早已成古董。这句话也已经不再适合现在的社会, 在婚姻关系中,女性一般处于弱势一方,在很多时候,女人学会用保险来保护自己很有必要。

保险与一般家庭金融资产不同,它需要指定收益人,由于保险具有资金保全、传承的功能,对于女性而言们来说,无论婚姻是否出现意外,都可以保住属于自己的钱。
  

没有保险的婚姻就像在沙漠上盖房子一样,是经不起风险冲击的。保险对女人来说,是私有财产的保护伞,婚姻路是漫长的,小三或是层出不穷的,除了不断强大自己,就是要给自己存下一笔钱,即使婚姻不在了,至少有属于自己能支配的钱。

富裕家庭对婚姻的安全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降低,购买大额保单可以给她们安全感,算是对抗‘小三’的一种方式。尤其是中年女性,更需要大额保额,这也是“富太太”热衷大额保单的缘由。
  

为我们的婚姻加一份保障,不管他或是她,是走,是留,还是终有一日的远去,这份保障仍然如当初所承诺的一样,给你关怀,给你爱!保险保不住感情但可以保住健康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