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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流感疫苗55元超标了吗

眼下迎来流感高发期,接种流感疫苗成了预防和控制流感的主要措施之一。近日,遂川县的刘女士反映,根据省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2017年12月8日起,全省各县(市)区防疫站二类疫苗统一价为28元,而遂川县防疫站的收费标准却是55元。遂川接种流感疫苗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的现象?

对此,遂川县卫计委解释,自2017年3月份以来,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该县所有二类疫苗均从省里的集中采购系统采购,且为我省2017年度第二类疫苗采购入围品种。该县严格执行《关于核定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13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即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8元/支,其中包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收取的10元/支的疫苗储运费,以及接种单位提供的预检、接种、耗材(含注射器、酒精无菌干棉球或棉签等)、留观和接种信息服务等费用,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遂川县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对该文件可能有误解,以为接种流感疫苗只要支付疫苗费,其实还有接种服务费。根据文件规定,当前该县接种二类疫苗收费标准应是疫苗采购价27.2元/支+接种服务费28元/支,合计55.2元/支。该县接种单位最终执行财政备案价为55元/支,系合法合理收费。



《来源于: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