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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消防铁军 守护呼和浩特平安

——记“全国文明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消防支队

“有警必接、有灾必救、有险必抢、有难必帮”,呼和浩特市公安消防支队这支朝气蓬勃的钢铁队伍,以实际行动赢得了民心,也赢得了荣誉:2007年被公安部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2008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单位”;2009年被自治区文明办评为“自治区级文明标兵单位”;2014年、2016年被自治区团委评为“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如今,他们又赢得了新的荣誉: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作为构筑祖国北疆安全屏障的安保突击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把服务地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当作首要工作职责,倾尽一切警力,圆满完成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朱日和阅兵”“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实现了呼市地区连续24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

2015年以来,市公安消防支队共接警3.3万余起,出动消防车6.4万辆次,出动警力45.5万人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3.2万余人次,保护财产价值18.49亿元。期间,共有3个集体荣记集体三等功,400余名个人被记功嘉奖,200余名官兵受到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

为适应消防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需要,着力解决影响制约首府地区消防工作的瓶颈性问题,支队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三个第一,即第一个提出构建“二十横二十纵”的警民共建防火安全工作机制,第一个推行消防管理“路长制”模式,第一个推进消防审核与验收改革的省会城市消防支队。

在长期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中,市公安消防支队一次次冲锋在前、攻坚克难,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英雄劲旅,有力促进了社会平安和谐。结合平安建设,紧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重大火灾隐患,支队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电气火灾处置及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民政福利机构等场所的一系列消防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社会单位9.63万家,发现隐患11.46万处,整改隐患11.18万处。支队积极发挥应急救援骨干力量作用,挂牌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机动支队,积极组建高层、地下、地震、石油化工专业灭火救援及跨区域增援队伍,成功处置了“4.18”中环光伏公司、“7.11”天然气泄漏、“5.16”三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炔输送管道爆炸事故、“2.1”红旗街火灾等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

为了使“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人心,官兵们深入到社区企业,先后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万份,解答消防疑难问题1000余个,培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管理人、志愿者等20余万人。依托“草原119”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巩固农村及社区消防基础工作,广泛开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大手牵小手、共筑安全梦”、消防宣传“七进”等活动,通过消防形象宣传大使、云中之声、方言脱口秀“你听我说”等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共同提升消防宣传影响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在市消防支队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下,谱写了青城消防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