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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提倡在学科考试中设“卷面分”

    为了激励中小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我省提倡在各学科考试中设置“卷面分”。

  同时,我省鼓励中小学创造条件建立学校书法教育基地,通过书法教室、书法教学场所等逐步建设一批书法教育培训基地学校。

  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王丹、王荐建议:目前,我省大部分中小学已经开设了书法课,但还应该进一步对中小学书法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书法业务能力。

  对此,省教育厅在今年6月对委员提案进行了回复。

  我省将充分发挥中小学书法教育评价的功能。书法教育评价应结合教学需要,灵活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可以采用圈点法、批注法、示范法以及作业分析法,也可以采用展示激励、反思总结以及建立成长记录袋等方法。评价过程中要综合采用自评、他评、互评等方式。提倡在各学科考试中设置卷面分。

  省教育厅在回复中提到,小学低、中年级的书写评价,要重视对基本笔画、结构的正确把握;关注认真的书写态度和良好书写习惯的养成。小学高年级还要关注书写的美观与流利。中学要关注书写练习的坚持和书写水平的持续提高。

  在书法教师专项培训方面,我省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把书法教师培训列入教师培训计划之中,对书法教师和兼职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提高教学水平。选派书法教师参加书法家协会组织的书法培训班,或请书法名家、书法教育专家进学校对书法教师开展培训,提高书法教师的创作和书写水平。组织我省书法骨干教师参加国培并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2014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三批书法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专项培训,共培训省内书法骨干教师50余人。

  我省将鼓励中小学创造条件建立学校书法教育基地,通过书法教室、书法教学场所等加强书法教育载体建设,在此基础上逐步建设一批书法教育培训基地学校。同时,加强与地方书法协会等校外书法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一批校外书法教育培训基地。利用社会力量开展书法教育和培训,鼓励社会各界及个人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培训活动提供支持。

  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师生书法展览、书法特色学校现场展示、书法课堂教学观摩研讨和书法家现场书法讲座等活动。对书法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教师任职条件及资源配置等进行认真规划,确保学校书法教育的顺利推进。把书法课开设情况纳入教育教学督导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