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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哪名权奸之子被贤臣以莫须有的罪名冤杀

显然,不冤枉严世蕃,沈炼、杨继盛,还有许多人的冤情就无法昭雪。张居正说,定为“奸党”,也可以杀严世蕃,这当然不错。但你要定得了才行呀!显然,徐阶制造新的冤假错案,以“莫须有”的罪名除恶锄奸,实在是嘉靖逼出来的。

徐阶是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从小就命大福大。一岁的时候,他掉进井里,三天以后居然活了过来。五岁的时候,又掉到山下,居然挂在树上不死。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他中了进士,一甲第三名,是探花郎。《明史》说他这个人的特征,是个子小,皮肤白(短小白皙),注重仪表(善容止),聪明过人(性颖敏),能谋善断(有权略),城府很深(阴重不泄),似乎天生就是严嵩的克星。


和严嵩一样,徐阶得宠,也是因为会写青词(所撰青词独称旨)。他在嘉靖三十一年(公元1552年)以礼部尚书的身份兼东阁大学士,成为“宰相”,排在严嵩(首辅)和李本(次辅)的后面。徐阶的入阁,使严嵩本能地感到威胁,便多次加以倾害,“中伤之百方”。然而徐阶每次都能从容对付,化险为夷。这里面的原因,固然有徐阶的权术谋略,也有嘉靖的偏袒庇护。嘉靖实在是太喜欢徐阶写的青词了,简直就是爱不释手,严嵩当然奈何他不得。等到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五月,李本离职,徐阶升任次辅,严嵩就更是扳他不倒了。

严嵩的青词也越写越差。这时的严嵩,毕竟是八十二岁的老人了,日薄西山,江郎才尽,哪里还能写得出好文章?也只能请人代笔,质量可想而知。嘉靖便越来越不喜欢他(积失帝欢)。等到半年以后,万寿宫一场大火,就把严嵩的“圣眷”烧了个精光。


徐阶说,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确实工程浩大,但正因为三大殿工程浩大,所以能够修复万寿宫。为什么呢?三大殿工程有“余料”呀!工程越大,余料就越多。所以,修建三大殿和修复万寿宫不但不矛盾、不冲突,反倒相得益彰。嘉靖一听就高兴了,问那要多长时间?徐阶的回答是“可计月而就”。于是嘉靖龙颜大悦,准其所奏,还钦命徐阶的儿子徐璠承包工程。徐璠也不负所望,百日之后就如期完工。嘉靖将其改名万寿宫(原本叫永寿宫),给徐阶加官少师,徐璠也由尚宝丞(正六品)破格晋升为太常少卿(正四品)。


沈炼和杨继盛可以瞑目了,历史也终于实现了“实质正义”,尽管方式是如此荒唐。

严世蕃之死,当时就有人认为是冤案。


当然是冤案了。这严世蕃恶贯满盈不假,聚众谋反却是冤枉。林润的奏折其实说得很清楚:“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什么叫“道路皆言”?就是路上的人都这么说。实际上是捕风捉影,连匿名举报都算不上。嘉靖皇帝也不相信,曾下令三法司“从公鞠讯,具以实闻”。然而徐阶却上奏说“事已勘实”,“具有显证”,也不容严世蕃申辩,更没有什么取证、对质,硬是手忙脚乱地就把他的脑袋砍掉了。



显然,不冤枉严世蕃,沈炼、杨继盛,还有许多人的冤情就无法昭雪。张居正说,定为“奸党”,也可以杀严世蕃,这当然不错。但你要定得了才行呀!显然,徐阶制造新的冤假错案,以“莫须有”的罪名除恶锄奸,实在是嘉靖逼出来的。


其实就连严嵩这个“奸臣”,也是嘉靖“培养”出来的。严嵩是江西分宜县人,所以又称“严分宜”。《明史》说他身材高大,眉目清朗,声音洪亮,才华横溢,名重一时。他在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中进士,做过庶吉士、编修之类的小官,就因病回家了。严嵩在家乡又读了十年书,写作诗文,“颇著清誉”,回到官场时也还正派,能和其他大臣一起反对嘉靖的胡作非为。但是,严嵩很快就被嘉靖的“雷霆之怒”吓破了胆,“尽改前说”,从此踏上了媚上、邀宠、弄权、谋私的不归之路。

实际上严嵩终其一生,都只是“宠臣”而非“权臣”。他推荐的人选,并不一定能保住官位(吏部尚书缺,嵩力援欧阳必进为之,甫三月即斥去)。他的心腹获罪,也不一定能够救援(赵文华忤旨获谴,嵩亦不能救)。在嘉靖心目中,严嵩其实是自己手中一个可以任意把玩拿捏的玩意,一条“巴儿狗”和一只“小白鼠”,高兴时揽在怀里,不高兴就一脚踢开。事情都让他去做,责任却不替他担。今天让他青云直上,明天就把他打入冷宫。最后,名垂青史的是嘉靖(因为奸臣是他除掉的),背上骂名的是严嵩(因为坏事都是他干的),这难道公平,难道不荒唐?


严世蕃伏诛后,严嵩也被抄家。一无所有的严嵩只好“寄食墓舍以死”,也就是寄居在守墓人的房子里,到处要饭吃。这离他最风光的时候也不过三四年光景。想当初,严嵩是何等地得宠啊!因为年纪大,嘉靖特许他乘肩舆出入紫苑。见他的直庐简陋,嘉靖“撤小殿材为营室,植花木其中”,每天赐御膳,赐法酒。现在呢?寄食墓舍以死。看来,严嵩甚至连“宠物”都不如。因为养宠物的人是很少会让自己的小狗变成“丧家犬”的。


来源 淘其宝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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