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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灵寿县南庄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环境整治(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敬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寿县南庄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环境整治(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寿县南庄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环境整治(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HBJC-20171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婧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992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

地址:灵寿县

联系方式:尹军芳 152271776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敬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婧0311-8089923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B座14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 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6.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6.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 7.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7.3项目经理的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安B本; 7.4设计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证书; 7.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原件); 7.6被授权人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 7.7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 7.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核实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3日 09:30 至 2017年11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货时间:2017年12月底前完工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 guoji.caigou2003.com="" "="" style="color: rgb(0, 0, 0);">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