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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散乱污”企业未整治到位,邢台14名干部受处理
部分“散乱污”企业未整治到位,邢台14名干部受处理

由于部分“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整治到位,邢台隆尧县、巨鹿县、任县3个县14名干部受到处理。目前,所涉及的36家企业均已整改到位或积极完善环保手续。

这些企业包括隆尧县7家、巨鹿县24家、任县5家。8月18日、8月23日、8月26日,环保部微信公众号分别进行了公开曝光。

为督促上述3个县尽快按要求整改到位,邢台市大气办分别向3个县印发了交办函,要求对环保部曝光的问题立即按要求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涉及隆尧县的7家企业,均完成整治改造工作,其中6家“两断三清”,1家完成了整治改造;涉及任县的5家企业,均做到“两断三清”;涉及巨鹿县的24家企业,20家企业做到“两断三清”,2家企业完成整治改造,剩余2家企业巨鹿县船舶配件厂和江众密封件有限公司已完成治理设备的安装,正在积极完善环保手续,预计很快可通过环保验收。

隆尧县政府对山口镇主要负责人刘永胜诫勉谈话,对分管负责人张连海通报批评;对尹村镇包企干部王胜军诫勉谈话。

巨鹿县政府给予西郭城镇副镇长范建伟、官亭镇主任科员李立飞、王虎寨镇副镇长杨晓光党内警告处分。

任县人民政府给予任县环保分局副局长李洪欣、主任科员单现敏、大屯乡包村干部王国跃、任城镇包村干部张新河党内警告处分,并给予大屯乡副科级干部赵建朝、任城镇主任科员马少锋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大屯乡乡长孙树光、任城镇镇长吴卫涛提醒谈话。

今后,邢台市环境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巨鹿县尽快完善巨鹿县船舶配件厂和江众密封件有限公司的环保手续,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县县互查认定工作中查出的存在“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整治改造的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全力攻坚,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整治改造工作。

(河北广播电视台即通客户端 邢台台记者 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