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湾社区 首页
【徐州】飞来横祸!六旬女工低头做绿化,一扇玻璃窗从天而降砸中她
年过六旬的王玉兰,在鼓楼区一个小区做绿化工作,在低着头和工友忙工作的时候,她怎么也没想到,楼上业主家的玻璃窗竟然从天而降,重重地把她砸倒在地。
重伤的王玉兰被送医抢救,住院一个多月才出院,但也为此落下了十级伤残。
好好的一扇窗户为何会突然掉下来?昨日,鼓楼区法院公布了该起民事纠纷,两名被王玉兰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的被告分别是谁?高空坠物将承担着怎样的责任?法官详述了该案细节。
    

事发
六旬女工低头做绿化,玻璃窗坠落砸昏迷
1953年出生的王玉兰家住铜山区,在一家绿化公司做工,从事的大多都是小区绿化工作,有活的时候,公司的几个姐妹就一起出工,说说笑笑,工作得很是快乐。
2015年10月1日,照常上班的王玉兰被安排到了鼓楼区新天地汇邻湾广场做绿化。工作从上午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在小区几处绿化带内清理杂物和杂草。
下午两点左右,王玉兰和工友黄敏有说有笑,在相距不远的地方各自低头忙碌着。两人谁也没想到的,一场意外就在眼前。
伴随着噼里啪啦的几声异响,王玉兰几乎连喊一声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异物砸倒在血泊之中。不远处的黄敏定睛一看,掉下来的竟然是一扇玻璃窗,她虽然离的远些,也被碎玻璃溅到头皮。但王玉兰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当黄敏赶到近前,王玉兰已经昏迷,鲜血满地。
“救命啊!快来救人啊!”黄敏大声呼救。物管公司人员闻讯赶到现场,立刻拨打了120。很快,救护车赶到,王玉兰和黄敏被双双送到市肿瘤医院急救。
  

经诊断,略感头痛的黄敏并无大碍,拍CT探查后便回了家。王玉兰的伤势则非常严重:急性重型颅脑损伤,颞骨、颅底、顶骨骨折,除此之外,其胸椎椎体也压缩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部分伤口污染重。
王玉兰当即被院方安排手术治疗。
进展
住院34天十级伤残,物管找到窗户主人
这一边,医护人员全力救治伤者;
另一边,事发小区物管公司也动了起来,开始寻找高空坠物的来源。
经查看,事发现场七零八落地散落着玻璃碎片和窗户框架,仔细辨别后,只发现了一扇窗户。
“正常情况下,这户人家的窗户上应该还留有一扇窗。”物管人员逐层排查,当排查到11层一户业主家时,发现了可疑的场景:这户业主家里的灯亮着,室内有装修施工的痕迹,拆墙用的电镐放在窗户边,正好少了一扇窗户。
因为屋里没有施工人员,物管人员通过查找,联系了该户业主张华,向其说明现场情况。张华听后吃了一惊,一个小时后,张华赶到,并带来了为其房屋施工的包工头陈学民。
回到家看到只剩下一扇窗户且也在摇摇欲坠,张华一声叹息。为防止再出意外,他取下了另一扇窗。
当天下午,张华和陈学民一起来到市肿瘤医院探望尚在抢救中的王玉兰。在和伤者家属接触后,张华离开了,陈学民留了下来。
幸运的是,经过抢救的王玉兰脱离危险,很快便转入了普通病房。此后的一周,留下来的陈学民一直在医院陪护,并先后向伤者支付了医疗费共计5300元。
经过34天的住院治疗,身体好转的王玉兰达到出院标准,但经鉴定获知,她永远留下了十级残疾。
起诉
业主和装修工成被告,两人各辩称没责任
出院后的王玉兰仍需卧床养伤,想到这飞来的横祸,她内心很不平衡。
“我花了这么多的医药费,现在还不能干活挣钱,这样的结果不应该由我来承担。”王玉兰决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去年6月,她一纸诉状把张华和陈学民双双告上法庭,请求鼓楼区法院判令两位被告赔偿医药费41768.59元,误工费4750元,护理费4500元,营养费1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80元,交通费3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扣除陈学民已支付的5300元,合计53498.59元。
去年底,鼓楼区法院开庭对本案进行审理。
被告张华承认,是家中玻璃窗砸到原告,其在事发后也没有给过原告钱,但他认为窗户之所以会掉下来,是因为陈学民砸墙时没有拆除外墙壁窗户,而是直接砸窗户底部的墙面,最终导致窗户掉落砸人,这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他的诉讼请求,其个人在道义上可以给付原告2000元作为补偿。
被告陈学民则辩称:其砸墙是受张华之托,双方是一种雇佣关系。在拆分过程中,他也没有不当操作,原告王玉兰被砸伤时,他并不在现场,其没有获取任何报酬,对张华的住房也没有管理责任和防护安全责任。而小区物管公司有规定,拆迁必须要先安装护栏防护,但房主张华并没有安装护栏,这才是导致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
  

判决
业主承担侵权责任,一次性赔偿47645.59元
鼓楼区法院认为:房屋窗户玻璃属于业主的个人私有空间附属物,是建筑物中的一部分,该户外墙窗户坠落导致原告王玉兰受伤,被告张华作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本案的侵权责任;本案中,原告基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未举证证明被告陈学民是涉案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故原告要求陈学民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本案中,原告王玉兰作为绿化工人,在涉案小区从事绿化工作属于其正常的工作职责,被告在进行拆迁、装潢施工时,应当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原告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依法无需承担责任。
对于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鼓楼区法院也逐一进行了确认:医疗费41485.5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80元,营养费1280元,误工费4700元,护理费4500元,交通费300元。扣除被告陈学民已经支付给原告的5300元,诉讼有据损失总额为47645.59元。对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未予支持。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张华一次性赔偿原告王玉兰各项损失47645.59元。
实验
30米坠下鸡蛋轻易砸碎玻璃,高空坠物伤害巨大
记者了解到,有媒体曾取用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5毫米厚玻璃作为实验品,承受一颗从30米高空坠落的鸡蛋,结果发现玻璃被轻易砸碎。
物理专家表示,物体从高处下落,高度越高,到达地面时的速度越快,因为物体在重力的作用下,会一直做加速运动。比如一颗鸡蛋,在从一米高落下到达地面时,速度大概是4米每秒,而从10米高的地方落下来,速度将达到14米每秒,而其从30米高空下落到达地面时,速度将达到24.5米每秒。如果经过换算,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90公里,相当于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速度。所以,当高空抛物达到一定高度,即使是很轻的物体,也可能造成巨大的伤害。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一颗鸡蛋都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要命”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