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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村毛主席3.18指示纪念影壁

太阳村3·18毛主席指示纪念影壁位于稷山县太阳乡太阳村中部广场南端。20世纪50年代,太阳村是全国卫生工作的一面旗帜。1959年11月12日至21日在稷山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会议上卫生部向太阳村卫生先进模范村颁发了奖旗。随后1960年3月18日,毛主席就卫生工作向全国作出指示。太阳村3·18毛主席指示纪念影壁就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于1960年修建的。该影壁坐南向北,整体砖砌,水泥抹面。平面呈“一”字形,东西长17.1米,壁厚0.90米,通高约12米,占地面积15.39平方米。壁顶正中用水泥雕饰一五角星和六面红旗,壁心红底白字,楷书有“毛主席对卫生工作的指示”全文。两端砖柱上分别书有“发扬卫生传统”、“争取更大光荣”的标语,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太阳村3·18毛主席指示纪念影壁于2006年8月18日被稷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作者:刘彦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