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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卫计局“三免、四减半”、实施工作方案

1减免对象:

❶ 减免优抚对象是指具有本区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办理《重点优扶对像》证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

❷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新增四类对象”。凭低保金领取证、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人员。

❸ 因病致贫办理健康扶助证的人员。

优抚对象就医凭优抚对象证、居民身份证就可享受下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

2减免项目:

三免项目:1、免收门诊挂号费、专家挂号费、急诊挂号费;2、肌肉注射费;3、和换药手续费。

四减半项目:1、血液、小便、大便常规;2、胸片;3、护理费;4、住院床位费减免50%。

3减免程序:

❶ 减免对象(门诊或住院)就诊时,在医生处登记免开“三免项目”, 减半开“四减半项目”费用;

❷ 减免对象(门诊或住院)就诊结算后,凭发票(或医保结算收据)等相关资料到财务科审核后,分管院长审批后由出纳付钱。

4申请减免时须提交的资料:

❶ 优抚对象证(低保金领取证或五保供养证或重点优扶对象证或健康扶助证)。

❷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❸ 费用发票或医保结算收据。

❹住院者须提供费用清单。

以上政策贫困户在鹄山乡卫生院可享受到,记得带好带好所需资料。

来源:鹄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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