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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0元,邢台2017年“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开始申报!
最高3000元,邢台2017年“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开始申报!
2017-07-13 临西县发布
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经市政府批准,2017年邢台市“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全面展开。今年专项资助的基础资金额度为100万元,由市财政局核拨。同时,对2016年以来滚存结余的4000元资助金转入今年合并使用。

市政府2014年开始设立“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金,三年来,“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金共发放306.2万元,已资助家庭贫困大学新生1365名,其中,本科生922名,专科生443名。 

资助对象、标准及办法

(一)资助对象
具有邢台户籍,在我市参加高考,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孤儿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父或母残疾或有重大疾病家庭学生;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3、当年被高等院校录取且确定入学的专科及以上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确定的拟资助人数,原则上“一次性”资助,上限为3000元,下限为2000元。
(三)资助办法
班主任老师推荐——学生填写“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申请表——学生出具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父或母残疾等证明材料或由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重大疾病证明、医疗费票据——学校组成审核组进行初审并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在本校公示7天——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属相关学校走访核实——市教育局审批——学生持入学通知书领取。
教育主管部门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申报学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市政府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受资助学生的家庭情况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倒查责任,严肃处理。
资助金于8月底发放到受资助学生手中。
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1、拟资助学生填报《邢台市“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学生就读的学校、县(市)教育局资助部门和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
2、县(市)教育局、市直属相关学校填报《2017年邢台市“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汇总表(本/专科)》一份。
3、县(市)教育局、市直属相关学校需上报的材料如下:
①邢台市2017年“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② 2017年邢台市“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汇总表(本/专科)一份;
③拟资助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④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原件(或低保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重大疾病证明、医疗费票据一份;
⑤县(市)教育局及市直属相关学校开展家庭走访时,拍摄的能反映拟受助学生家庭状况的纸质照片1—3张;
⑥录取院校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申报时间
1、本科批次录取学生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申报。

2、专科批次录取学生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申报。

来源:邢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