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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机遇 攻坚克难 主动迎接农业国际化的全面到来

   开放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我国加入世贸15年过渡期已过,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不断深入,农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先后与22个国家与地区签署实施14个自贸协定,“一带一路”加快推进、亚投行开始运行,我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大格局,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也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代。江苏既是经济大省、开放大省,也是农业大省,农业基础好、开放程度高、区位优势强,必须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提升开放型农业发展水平。
一、江苏开放型农业发展应该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新引擎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现代化建设面临农业增产不增收矛盾突出、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在新的形势下,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开放型农业为突破口,拓展农业发展新空间,构筑农业竞争新优势。
(一)江苏开放型农业发展已有良好的基础。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农业“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开放型农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稳居前列,“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保持5%,2015年达到148.4亿美元,稳居全国第六位,其中肠衣出口占全国23.7%,大蒜出口占全国15%,分别居全国第一和第二位。农业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实际利用外资170多亿美元,项目规模逐步增大、来源增多、集聚度增强,农产品精深加工、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占比超过60%。农业“走出去”稳步推进,核准农业类对外投资企业70家,遍布全球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为重点集聚区。外向型农业载体建设稳中见效,全省建有各类外向型农业载体200多个,其中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163个、苏台农业合作园区14个、外向型农业示范区与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10个,2015年出口示范基地建设企业的农产品出口额在外贸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实现了6.6%的正增长。开放型农业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注入了活力、提供了支撑,成为江苏农业发展的鲜明特征。
(二)江苏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把开放型农业作为重要的主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明确提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并要求“培育高集约度、高附加值、高外向性农业”。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推动现代农业与国际接轨,做到市场国际化、企业国际化、要素国际化。在全面对外开放的环境背景下,国际市场的严峻挑战倒逼江苏必须推动开放型农业发展。从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看,需要发展开放型农业提升竞争力。农产品竞争进入国际大环境,国内外价格倒挂导致“进口农产品入市、国产农产品入库”矛盾加剧,棉花、大豆、玉米、奶制品等重要农产品受国际市场冲击十分明显,2015年我国粮食进口近1.25亿吨,同比增24%,占全国粮食总产1/5。我省除蔬菜、水产品外,油料油脂、棉花、大麦、大米、肉类等进出口逆差已成常态,去年茶叶也首次出现贸易逆差。从江苏资源环境约束看,需要发展开放型农业拓展空间。人多地少规模小、土地劳力成本高、资源环境压力大,是江苏农业发展的硬约束,目前人均耕地不足0.9亩,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2/3,资源环境两道“紧箍咒”越绷越紧。通过开放型农业发展,主动适应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新变化,主动优化组合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将全面提升江苏现代农业的质量和效益。
(三)江苏开放型农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当前,已进入全方位、多层次主动开放的新时代,江苏开放型农业发展正处在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紧紧抓住世界农业的发展脉搏,农业资源要素国际间流动重组加速,世界农业融合度不断提高,一些发达国家农业政策更多转向开放,发展开放型农业处于十分有利的外部环境。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机遇,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近年来无论是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实施,还是“一带一路”建设,都为开放型农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紧紧抓住江苏独特的区位优势,江苏滨江临海,“一带一路”、沿海开发、长江经济带、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等多项国家战略叠加,开放型农业的发展平台更加广阔。因此,必须牢牢把握参与农业国际竞争的主动权,努力开创江苏开放型农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十三五”时期江苏开放型农业发展的战略思路
“十三五”是我省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全省开放型农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和农业“走出去”战略实施的有利契机,把合作发展、互利共赢作为基本原则,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农业,加快构建江苏开放型农业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充满活力的经营体系、多元稳定的市场体系以及健全到位的服务体系,努力把江苏打造成农产品进出口大省、农业“走出去”示范省。
总体目标是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511”目标,即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年均增幅5%,2020年达到200亿美元;农业实际利用外资每年保持10亿美元;农业对外投资每年增长10%以上。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当前世界经济总体需求仍然不振,增长动力有限,货物贸易量增幅远低于1990年以来平均水平,对我省开放型农业发展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和困难,必须把握形势,正视难题,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2016年农产品出口实现正增长的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全省开放型农业发展,关键是在“六个一批”上下功夫:
(一)围绕主体培育,打造一批高外向性的龙头企业。火车快不快,关键龙头带,市场主体是开放型农业发展的关键。目前,我省农产品出口额超千万美元的企业70家左右,不到山东的1/5,不到浙江的一半;进出口规模不大,国家级龙头企业中仅有50%进行海关注册、25%具有出口经营业绩,自营出口额仅占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的8%。发展开放型农业,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特别是把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成为发展开放型农业的主力军。一是培强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对现有出口企业,引导扶持增资扩股,有序扩张,增强实力。对没有外贸业务的农业企业,引导参与国际贸易,形成一批新的农产品出口经营主体。加快制定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标准,组织开展评定,示范引领全省农产品出口。二是培强“走出去”龙头企业。依托资金、技术、品牌、管理与人才优势,重点推进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高、国际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突出的涉外农业企业“走出去”,强化典型示范引导,切实增强主体对外投资信心,在全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和话语权的农业跨国企业。三是培强参与国际能力强的行业协会。巩固提升现有开放型农业行业协会功能,鼓励支持产业优势突出、龙头企业集聚、外向化水平高的行业组建协会,提升企业组织化程度,抱团参与国际合作。通过行业协会,建立信用评价制度,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引导企业树立正确义利观,规范企业对外投资行为,防止无序和恶性竞争。
(二)围绕优势产业,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出口示范基地。出口基地是农产品出口的“第一车间”,也是开放型农业辐射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虽然近年来我们建设了一大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但规模并不大,面积只有100万亩左右,全省仍有1/3的县没有示范基地,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数量仅为山东的1/5、辽宁的1/2。要加快开放型农业的产业载体建设,形成一批农产品出口的拳头产品和重点产业。一是加快提高出口示范基地(区)建设数量和质量。围绕重点区域、主导产业、重要产品,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行动”,实施“产品外向化、基地规模化、技术标准化与管理规范化”发展模式,继续培育认定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建立出口农产品基地示范县。二是加快提高出口基地产业集聚度。扶持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出口产业,巩固提升邳州大蒜、宝应荷藕、兴化脱水蔬菜、灌云灌南菌菇、如皋肠衣、赣榆泥鳅、南通连云港紫菜、盱眙宠物食品等八大出口产业集聚区。同时,鼓励各地依托现有产业优势,培育新的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三是加快提高出口基地精深加工水平。鼓励出口基地建设单位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加工技术和设备,加快开发新产品,重点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实现由数量型出口向量质并重型出口转变。
(三)围绕农业“走出去”,建设一批高层次的农业对外投资项目。农业“走出去”是国家“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目前总的来看,江苏农业“走出去”是开放型农业的短腿,与江苏农业发展水平、与经济大省地位不相适应。与全国比,我省农业对外投资列全国第11位,投资额仅占全国总量的1%;与江苏开放型经济比,农业对外投资项目数仅占全省对外投资总数的1.6%,投资额仅占0.3%。加快农业“走出去”,要坚持与国家重点推进项目相结合、与江苏现有对外投资项目相结合、与江苏急需农业资源相结合、与江苏优势产业相结合,促进农业“走出去、走得稳”。一是建设境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国家明确到2020年将建成若干境外农业合作园区,以此为契机,以强化农业科技合作为目的,组织农业科技推广单位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等赴境外开展农业交流合作,重点在中亚、中东欧、东盟等国家合作建设江苏省境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开展水稻、小麦、棉花、蔬菜、蚕桑、畜禽等优势农畜产品生产试验示范和高产优质高效种养技术攻关。二是建设农产品原料生产加工基地。围绕我省农产品加工原料与市场需求,根据资源禀赋情况、成本优势与企业意向,积极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到境外开发建设生产加工基地,探索“抓两头、放中间、全产业链”开发模式,重点抓前端的种子、农药、技术和后端的农产品加工,放中间种养环节,仅做示范推广,让利当地农民及企业。三是积极探索农业“走出去”的成功模式。重点在当前工作基础较好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业、农机装备业、重要农资等六大行业,探索农业“走出去”的成功模式,鼓励引导企业、科研院所等抱团出海,发挥优势,分工协作,共同打造江苏农业“走出去”的品牌。
(四)围绕农业“引进来”,引进一批高水平的发展要素。发展开放型农业,既要“走出去”,也要“引进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现代农业发展中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特别在资金投入、技术创新、高端人才等方面。今后,加快农业“引进来”,要坚持“六位一体”策略,即外资与品种、技术、智力、设施、资源同步引进、同步吸收、同步转化。一是全面提升农业引进外资质量。积极推动科技含量高、产业层次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落户,稳定外商投资农业规模。完善和创新江苏农洽会招商招展方式,针对农业实力强、国际影响大的国家与地区,加强高层次、专业性客商邀请,吸引外商资本来江苏投资农业。在现有开放型农业示范区的基础上,在有条件市县规划建设一批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使之成为农业利用外资的集聚区、优势区和活跃区。二是大力开展农业引技、引智。引导农业科教单位、企业等主体,大力引进境外优良品种、先进装备,以及关键应用技术和高新技术与专利,进一步消化吸收、再创新与推广,切实解决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加大海外高层次农业人才引进力度,组织赴日韩、欧美开展现代农业领域海外引才,为省内名企、名校、名园等创新创业载体提供引才服务。三是适度引进农业资源型原料与产品。在确保农业产业安全的前提下,强化农产品贸易双向互动,重点进口我省资源相对匮乏、消费需求旺盛,并可以带动农业新兴产业发展与产业升级的资源型原料与产品,促进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五)围绕营销推介,做强一批高效率的营销载体。2004年启动省级农产品境外促销以来,先后赴14个国家和地区,开展50多场境外促销活动,累计签订外贸供货及意向合同金额3亿多美元,对提高江苏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把营销推介作为重点举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在“提效、增容”上做文章。“提效”就是扩大境外营销推介规模、提高综合效应。组织赴境外参展农业博览会、展会等,探索开展产品专场推介和企业对接活动,宣传推介优势特色农产品,扩大参展影响、提高参展效果,巩固传统市场,大力开拓俄罗斯、东盟等新兴市场,加快形成农产品出口多元化市场格局。“增容”就是探索打造境外营销窗口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扶持出口企业建设境外展示营销窗口,完善贸易促进和终端市场营销功能;鼓励有实力的商贸流通出口企业在境外建立连锁超市、大型商场等零售网点,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推进“互联网+”农产品营销模式,支持农产品出口行业协会、规模出口企业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整体提升,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打造新型贸易平台。
(六)围绕交流合作,实施一批高融合度的区域合作平台。加强国际经济合作,特别是加强区域合作,已成为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未来江苏农业能否顺应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主动融入区域一体化,并通过合作取得优势,在融合中借势发展,至关重要。一是依托友好省州深化国际交流。借助江苏与世界各地各省州缔结的友城关系,进一步商签加强农业交流合作协议,携手开展系列农业交流合作项目,推进我省与各省州农业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和农业协会之间的技术与信息交流。支持双方企业参加各类农业国际展览会、商务研讨会和产品展销会,支持互相投资创业,促进双方农业投资与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二是依托苏台合作园区强化苏台交流。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创新机制,把苏台合作园区建成苏台两地农业科技信息人员交流、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消化、农业机制创新的平台。同时,围绕优质粮油、设施蔬菜、高档花卉、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重点产业,建设一批苏台农业产业合作示范基地。三是依托多双边合作协议提高合作效果。借助国家层面的战略合作协议、农业合作行动纲要与协议,以及我省与有关国家与地区特别是与澳门·葡语国家建立的工作机制,从人员往来、科技交流着手,进一步拓宽农业交流合作领域,扩大规模,务实推进。
三、全力推动开放型农业发展各项措施落实
开放型农业发展涉及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工作业务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当前,各地在推进开放型农业工作中,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平衡、队伍不适应等问题。必须把开放型农业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措施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开放型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机构建设。关于开放型农业工作,目前存在“两头热、中间弱”的情况。国家、省里很重视,农业部设有“一司三中心”(国际合作司和外经中心、贸易促进中心、国际交流中心)专门抓,省农委在原设有省外事外经办专门开展这方面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又成立省农业对外贸易促进中心,同时基层企业的需求也很强烈。但市县力量比较薄弱,省辖市农业部门中仅有5个有专门工作机构或挂牌机构,大部分县(市、区)都没有设立机构、配备人员,全省开放型农业工作体系亟待完善。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编办等部门的支持,抓紧研究组建专门工作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切实把开放型农业工作抓起来、管起来。
(二)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利用好国家在扶持开放型农业发展方面的财政资金、税费政策、融资信贷、保险服务、通关便利等扶持政策。加大对国际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研究力度,充分利用“绿箱”、“黄箱”等规则,扶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境外促销、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农业“走出去”、双边多边交流培训以及出口经营主体培育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业“走出去”保费补贴、农机购置境外延伸补贴、农业“走出去”国内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等工作。强化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间合作,帮助开放型农业企业切实解决资金短缺等问题。完善信用保费补贴办法,扩大信用保险的承保范围,增强开放型农业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三)强化指导服务。加大对开放型农业发展的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市场研究,强化与研究机构、龙头企业的合作,对农业对外投资贸易重点国家、区域、合作领域进行前瞻性研究,对农产品出口标准、目标市场进出口政策、法律体系、风俗习惯等开展针对性研究,为开放型农业发展提供支持保障。加强宣传推介,搭建宣传平台,积极推广开放型农业发展成功模式、做法经验,大力宣传农洽会、苏台农业园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等各类平台载体,营造全社会支持推进开放型农业发展的氛围。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开放型农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以解决。加强工作考评,对各地推进开放型农业发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实行通报,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