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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覆盖全省、交易额突破200亿元!贵州这个方案印发→

 近日,贵州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印发《贵州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旨在推荐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根据《方案》,

时间这样安排——

时间安排:

  1. 到2020年,将建成覆盖全省的技术交易市场,技术转移体系初步形成。初步建立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机制、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机制,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转移渠道基本畅通,有利于技术转移的政策和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培育15家以上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养100名以上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育100个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全省实现年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000项、年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200亿元。
  2. 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万人输出技术成交额、万人吸纳技术成交额、万元生产总值技术国际收入等技术输出指标大幅度增长,建成20家以上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全省实现年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4000项、年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300亿元。

主要任务


 根据《方案》,主要任务为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促进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加强市场和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以及加强对外合作和科技成果引进。 根据《方案》,主要任务为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促进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加强市场和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以及加强对外合作和科技成果引进。



要求


《方案》指出,要树立正确的科技评价导向,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工作的科研人员,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加大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把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方案》明确,要强化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加大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力度,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单列管理。


此外,《方案》强调将完善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方式,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制度,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基金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撑作用,多举措强化政策和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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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来源:贵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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