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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马良随餐附赠版权所有人不愿拿作品做商业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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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动画片《神笔》剧照 图IC

新民晚报 讯(记者 张艺)看过动画片《神笔》的人,一定还记得片子里那个聪明可爱的天才小画家“马良”吧。今年,“马良”要过60岁“生日”了!为此,某快餐企业携手《神 笔》出品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举行暑期“重温童年经典”活动,随餐附赠的连环画重现了美影厂六大经典动画的故事情节,其中也包括《神笔》。孰料,此举引发 了“神笔马良”作者后人洪画千的不满,他致电新民晚报称:“这是一种侵权行为,我不愿让父亲的作品成为一种商业促销的手段!”

洪画千告 诉记者,神笔马良的故事是父亲洪汛涛的作品,父亲生前只与美影厂及迪士尼签署过电影改编合同。如今父亲去世,作品的版权即由后人继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在这个期限内,没有经过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擅自出版或改编,都是侵权行为。而洪汛涛于2001年去世,他的 作品著作权保护要到2051年才终止。

洪汛涛和木偶小马良在一起.jpg

图说:洪汛涛先生和木偶小马良在一起 图IC

洪画千表 示,父亲去世之后,自己不愿让“神笔马良”受到丝毫“伤害”。在他看来,对原作的任何不恰当的改动都是“破坏经典”。因此,美影厂的行为让他感到遗憾, “我联系了他们,但没有任何回应。”洪画千说。他希望通过晚报向社会呼吁,“树立法制意识,注重法律合规,切实尊重作家智力原创和劳动成果,避免此类事件 频发,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格局!”

记者昨天 致电美影厂相关人士后获悉,某快餐企业附赠的连环画是美影厂授权童趣出版社出版的,共25本,都是根据经典动画影片内容改编的,《神笔马良》只是其中的一 本。“我们和童趣出版社从1998年就开始合作,市场反应很好,这次的合作也是基于推广传统文化的目的,我们还在画册上专门为洪汛涛先生署了名。”相关人 士解释说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的娄俊律师表示,如果美影厂真的未经同意,没有支付版权费就印刷了《神笔马良》连环画,并涉及到商业用途,那么,不管这本连环画是根据原著还是动画电影改编,都涉嫌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