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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3万元!“黑恶”须扫除

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什么是“黑”,怎样算“恶”?发现身边有相关线索,群众如何举报?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九江警方有关负责同志。

黑恶势力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社会各界须全面认清“黑恶”,共同发力,坚决“亮剑”。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冯斌介绍,“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其一般表现为: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恶势力一般表现为:相对固定3人以上,经常纠集在一起;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一般表现为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并经常纠集在一起,且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邓智表示,九江警方正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大胆站出来揭露黑恶势力的恶行。警方将对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严格保密,并提供相应奖励,最高奖励3万元。

举报电话:0792-2398822;王警官:18879276329(24小时)

省厅扫黑办:0791-12389;0791-87288200(节假日除外)

来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新市民服务中心东楼一楼市扫黑办,

邮编: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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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九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