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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农民工讨薪被抓涉嫌敲诈勒索

吴某杰系四川籍农民工,也是一个小包工头。20189月其承包了顾某某在下花园滨河花园小区59号楼和60号楼室外保温层的安装工程,双方合同约定工钱按照平米数计算。10月份时,工程完成将近一半,吴某杰就拿着张某制作的工人出勤表让顾某某给其按照大工每人每天400元、小工每人每天280元的标准结算工资,按照其标准,顾某某要给吴某杰结算的工资约50余万元,远高于二人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同时,顾某某发现吴某杰提供的出勤表存在谎报工时的问题,所以顾某某并未同意吴某杰的要求。在吴某杰和顾某某谈判未果后,吴某杰跑路并指使张某某、赵某某等人以包工头跑路为由,围堵项目部、售楼处,以此给顾某某施加压力,意图迫使其按照远高于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工钱,顾某某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赵某某等人还曾经在保定和固安的工地,以同样的方式迫使承包人结算高于约定的工人工资。下花园区检察院检察长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可能涉及恶势力犯罪,会同公安分局局长、区法院院长等主要领导召开了案件讨论会,为后期的侦查确定了方向。

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对恶意讨薪的三名组织者提请审查逮捕,因为该案涉及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工,所以,办案人在办案的过程中更加谨慎,注意做到不枉不纵,既要惩治个别农民工这种恶意讨薪的行为,又不随意扩大打击范围,将一些被动参与者列为打击对象。  



案件的特点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包工头不计成本的承揽工程,另一个是利用国家对于农民工工资的利好政策,在结算的过程中改变结算方式向发包人索要高于合同约定的价款。


案件受理后佟副检察长亲自办案,决定带领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并会同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及办案人员、法院刑事部门主管领导召开会商会,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重点围绕上述两个特点对案件进行审查,在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和部分被害人后,对公安提请逮捕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逮捕决定并追捕了其他三名组织和积极参与者。

来源: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