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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海洋中的鱼类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长时间,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任何人在规定的海域内捉鱼,对鱼类的生长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今年,国家农业部发布了2018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调整公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执行所在海域的最长休渔规定,须待所在海域全面开渔后方能结束休渔。
据了解,此次调整旨在减少例外、利于监管,休渔海域为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那么,休渔期的时间与范围都是哪些?
1、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2、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在上述海域范围内,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4、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5、定置作业从5月1日12时起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另外,因伏休违法违规被查处两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执法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3年内涉外入渔申请资格,扣除当年度全部渔业生产成本补贴。
来源:中国三农网